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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1/2页)
的观察来提供专业意见。时间紧迫,沐流尘的要求又格外细心,他们有的时候一天只能看掉六到七个候选人的资料,这个时候沐流尘就会要求他们留下来通宵工作。会议桌上铺满了档案资料和记事簿,房间里四处乱放着咖啡杯。所有的人都很疲倦,但没有一个人敢离开。至于沐流尘本人,则根本没有离开过这个房间一步。他相信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侧,蜀道行也寸步不离地将自己关在他的检察官办公室中,督促他的助理们抓紧每一分钟的时间研究他所能够搞到的一切候选人资料。五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九点,陪审团候选人陆续走进第八号法庭。在列入候选名单的九十八人中,共有八十七人到场。法庭办事员领着这些人排成一排,穿过法庭的双扇木门,按照姓名顺序分批坐在陪审团席上,由法官向他们提问。如果法官认为此人可以担任本案的陪审员,就让这个人坐下;如果法官认为此人不适宜担任本案的陪审员,就让其回避,其空出的位置由后面的候选人依次补上。双方律师对陪审团的候选人也有否决权。在可以判处*的案件中,双方律师各有二十次否决权。这种否决权叫做“无理否决”或“强制回避”,无须向法庭陈述理由。如何擅用这二十次否决权,将不利于自己的候选人排除在外,就是挑选陪审团的技巧了。第一个被提问的候选人是一名年轻的华裔工程师。这名男子显然是生平第一次坐在陪审团席上,显得紧张不安,拘谨地望着控辩双方律师和他们身后的法官席。Y法官花了十分钟向这名男子提出问题:他是否认识被告本人?他在工作中是否与天岳的子公司有所接触?他听说过或读过有关这个案子的材料吗?会不会有什么因素使他感到做出公正和不带偏见的裁决有困难?这名男子都做了否定的回答。“你和被告同样是华裔,”法官说,“这会影响你做出裁决吗?”“不,我认为不会。”这名男子回答道。“你觉得你能够不带偏见地处理这件事?”“是的。”法官转向两位律师:“有什么问题么?”蜀道行看了沐流尘一眼,说:“无论这位先生回答说是还是说不,我认为要一个和被告同样是华裔的人用证据而不是用感情去判断这个案子是很难的。我觉得那简直是不可能的。”Y法官沉思了一下。在这个案子中,华裔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到场的八十七位候选人中,有九位是华裔,如果自己反对这名男子,那么他也同样应该反对另外八位,这很容易招致种族偏见的攻击。在黑人是被告的案子上,法官并不会反对黑人担任陪审员。“我们不应该在种族问题上带有偏见。”他最后说道,“这位先生看上去是一个理智的人,我认为他适合。”这名男子最终没有入选。蜀道行使用了二十个否决权中的一个,将他排除了。另外八名华裔也遭到了排除。除了一名为了故意逃避担任陪审团的职责的华裔女子回答说她无法做到不带偏见之外,其余七名华裔都是被“无理否决”的。这样蜀道行就用掉了他二十个否决权中的八个。沐流尘不动神色地低下头去,看着他面前的笔记。那九名华裔的名字下面事先全部都做了“排除”的记号。一成不变地按种族、阶层、年龄和教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