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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好端端的人去什么夜店呢 (第2/3页)
愤怒涂满红色,他感到一阵头皮发麻的快乐——终于,在这个一切都陌生的家里,他找到了一点可堪啜饮的熟悉。这种多巴胺分泌的原理很简单:第一次它带给你轰炸灵魂一样的喜悦,第二次他减半,第三次你再也找不回那种大梦一场的快感,你开始疯。孙志彪在曹志远身上找的快乐与此同理,那种让他大脑皮层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发狂的狂喜消失得也很快,仿佛在逼他以一种更疯狂的方式去摄取这种养分。这当然是一个炸弹,引信在十年前点燃,注定在某一天爆炸:而这一切来得并不突然,可以说冥冥中已注定。 总有人觉得孙志彪有勇无谋,其实不是,他只是疯,其次,海洛因烧了他的脑子;而他在清醒的时候对于作恶别有一套心得,可以说天赋异禀。他算计曹志远很简单,只要在酒吧和一堆狐朋狗友夜不归宿:他知道曹顺华一定会谴他来寻他。 因此,方法很简单:劝他喝一杯,“哥,我的好大哥,今天你这么扰我兴致,但没关系——只要你喝一杯我就跟你走。” 他一定会喝的。那杯混了GHB的螺丝起子被他毫无防备地喝得干干净净。他那样从来不去夜店的读书人,怎么会知道有种化学制品能让人在二十分钟内变成一个任人鱼rou的婊子呢?这种药无色无味,起效迅速,五分钟后被血红细胞带进大脑——当曹志远发现自己站不稳的时候,已经失去了催吐的机会。他好像明白过来,开始骂口不择言地骂,然而他那么斯文,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无关痛痒的词,只叫孙志彪咬人的欲望更迫切。 “孙志彪,你他妈,”他从已经打结的舌头里艰难地把词拼出来,“老爷子不会放过你…” 笑话,你爸爸会不会放过我,谁才是那个曹家的宝贝——你自己难道不清楚吗?他想。 “哥,别急,”他把曹志远抱上大理石酒台,玻璃杯被扫到地上砸出清脆的响声,“好戏还在后头。”孙志彪笑着开始解他衬衫的扣子,一口白牙森森像狗。 曹志远抬起手来要打他,然而因为药物作用下的肌rou抽搐,他手拍在孙志彪脸上像调情。他的狐朋狗友们在一旁哄笑,“靠,彪哥,”一个烂仔看他动作,“这傻逼好白。” 孙志彪抬起那颗作孽的头,扇了说话的烂仔一耳光:“我他妈让你说话了?” 他接着扒曹志远的衣服裤子——在所有人面前——他刻意把动作放得很慢,让药效慢慢上来:曹志远越是把自己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上的怒气一点点卸掉,瞳孔缩小变成忍不住的恐惧,他就对这种凌迟的酷刑越是上瘾。缭乱的电子乐在耳边炸开,羟基丁酸或许已经开始在曹志远神经的每一个突触间隙弥散,因为他现在连话都说不出来——他的口腔肌rou已经开始痉挛,控制不住地流下涎水。孙志彪猜他已经没法对外界作出什么反应,他脑子里现在大概只有五颜六色按在他各处软rou上的掌印。 这种感觉很享受,孙志彪cao过那么多漂亮的男男女女,没有一个像曹志远一样让他硬得发疼:他甚至算不上漂亮,只是端正整洁,身上刚被县委食堂养出一点脂肪。但可真受不了,他让孙志彪想起那只被自己灌开水的幼猫,拿根本还不尖利的爪牙挠他,却在他手上连划痕也留不下。就因为他这么——孙志彪想起来那个街对岸的少年——这么该死的干净,才会衬托得自己那么肮脏。 曹志远被他脱得只剩一件衬衫挂在身上,体毛稀疏的下身贴着冰冷的台面被孙志彪掰开,后xue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因为剧烈的抽搐而收缩。孙志彪根本懒得做那些无用功,解开皮带就把自己粗长的jiba往后xue送去,肠道肌rou即便已经有些松弛,可被插入的撕裂痛还是让曹志远尖叫出声——那种被灌进开水的猫的声音——“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