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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正和煦,微风恰拂面,我们终重逢be (第3/5页)
舍不得我。 虽然我是有些窃喜,但是我还是隐隐担忧。 这里什么都没有,萝卜长成之前,他又吃些什么呢。 我觉得自己真是个老妈子命,指不定过几天我就先嗝屁了,我还得为这笨蛋主人谋划。 这萝卜,那是人能一直吃的么。 吃吃吃,早晚吃成个萝卜。 到时候挺好看一小伙子,长得跟个萝卜似的,多遭天谴的罪啊。 萝卜苗钻出泥土的时候,我那主人激动得差点把它给拽出来。 又过了些时候,主人的萝卜丰收了。他就握住刚从土里拔出的萝卜,反反复复地摩挲,然后用袖子珍惜地擦了又擦。 当天夜里,主人生啃了两根萝卜。 看得我心疼得要命。 翌日,主人一早就出去了。 我正在左思右想,绞尽脑汁思考怎么让我那主人能多赚点钱,提高下生活水平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拱我的墙角。 我看过去,只看到一小团土色。 我瞅了半天,也没瞅出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它嗷嗷叫着,微弱但倔强。 啊,是只幼犬。 还是快死的那种。 我叹口气,傻狗,这荒郊野岭的,你往这儿跑干嘛。指望我一个破房子救你?还是我那身无分文穷得叮当响,饿得只能吃萝卜的主人救你? 我狠下心肠,装作没听到。 声音越来越微弱,我心咯噔了下。 最后还是没忍住,把门打开了条缝。 傻狗倒是聪慧,挪动着濒死的身躯一点点爬了进去。 总比外面要暖和些。 下午主人回来,看到那只狗,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我忐忑起来,主人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还把这只狗放进来。 我太坏了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主人没嫌弃它身上灰扑扑的,伸手把它抱了起来,仔细查看着。 越看眉心越紧。 然后带着狗出门了。 我望眼欲穿了两个时辰,才远远看到主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身影。 他怀里抱着那只狗,看着不再那么蔫蔫的了。 主人还带回来了几包药和一些吃食。 我眼尖地发现,主人随身佩戴的荷包瘪了下去。 那里面以前是一块什么牌子。 现在不见了。 或许是弄丢了吧。 总之傻狗活过来了,主人收留了它。 主人给他起了个名字。 叫狐狸精。 嘿嘿。 傻狗。 四 我们一人一房一犬,就这样陪伴了十年。 我记得那天是个艳阳天,我晃悠悠地停在路边。 主人先回来,后来跟来了个青年,看着还挺好看,就是看着鬼鬼祟祟的。 呸,主人世上第一好看。 但我还是没忍住,又悄悄看了看。 嗯,好看。 除了主人第二好看。 才不是因为这么多年,我只迎接过几个人的原因。 那青年一进来,主人就头痛地扶额,心疼得我恨不得拆下一块木板把那人赶出去。 我只能尽可能为主人挡住太阳,不让他被晒到。 然后使唤狐狸精:「狐狸精,去咬他。」 狐狸精摇着尾巴,汪汪叫了两声,哧溜一下冲了进去。 我为它加油呐喊。 主人喝止了它。 狐狸精垂头丧气,呜咽了两声,最后还是妥协地任由青年抚摸它的大脑袋。 呜呜,嫉妒,我也想被主人注意到。 后来我知道,那个人叫方多病,是天机山庄的少主,脾气倒是挺好。 过了几天,主人又离开了我,我寂寞得天天欺负狐狸精,也就它傻傻的好欺负。 大约五六天后,主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