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5 (第2/2页)
,大头的真名实姓。由于我总是叫他大头,以至于都快忘了这个名字,还是最近苏如春帮我从宿舍搬东西的时候,掉出来一大堆教材,苏如春帮我整理的时候,皱着眉头问我,林立安是谁?我还真的翘着二郎腿想了半天,才突然反应过来,林立安,就是我面前的大头同学。大头其实头不大,但是有一次我们专业课的时候恰好赶上圣诞节,老师说,迟到的人要带上他准备的圣诞帽。结果10个迟到的兄弟只有9个滑稽的戴上了圣诞帽展览,只有一个没带上,就是林立安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从此大家认定他的头比别人的大。大头当了4年的苦行僧,临到毕业终于脱离苦海,成功追到女友一枚,现在正在进行介绍女朋友给我认识的郑重场合。其实我私下里问过大头,女朋友自己满意就行了,为什么要介绍给我认识?大头白我一眼,免得你一不小心翘了老子的女朋友还来跟我说不知者无罪。美女白他一眼,叫美女是因为我忘了她的名字,所以统称为美女,此女虽然不够美,好在清清秀秀,像个好女人。“你不要大大咧咧乱说,传到迟成耳朵里,韩若不就解释不清了吗?”大头把扎啤的玻璃杯在桌子上重重一放,“靠,韩若你不是气管炎吧?”我故作神秘一笑,“妻管严是中华传统美德。”“得,我牙都要酸倒了。”他倚在美女身上,“奇怪,你都不在宿舍住了,怎么和迟成幽会?又不是搬出去同居。”怎么一个两个都以为我和迟成是一对?如春的短信传过来,我连忙看一看,“晚上有手术,冰箱里有你喜欢的粥,要吃的话记得热一下。”“啧啧,都笑成一朵花了。”大头穷嚷嚷。我居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嗯,我搬出去就是和喜欢的人,同居。”虽然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同居。美女的脸有点白,“你,不喜欢迟成了吗?”我说不出话,我这辈子好像还没说过喜欢迟成啊。美女急了,“要不是为了你,迟成也不会拒绝郑学长啊,郑学长可是一天一朵玫瑰花送了一年啊。”我一口矿泉水差点喷出来。郑风,信息学院的学长,现在正在澳大利亚放羊,那厮大学前两年不学无术,大三开始奋起直追,愣是申请上了计算机领域的神话——卡耐基梅隆,可惜要去澳洲多念一年语言。当初我们两个臭味相同,一起去五道口的酒吧找乐子,他是真正荤素不忌玩419不亦乐乎的人,从来没有听过他要追迟成啊。美女哀哀的说,“迟成不好吗?你们两个走在一起很相配啊。”“你和迟成很熟?”“我睡她下铺。”原来是室友。我叹了口气,用鲜少的严肃语气对他说,“迟成是很好,可是喜欢不喜欢,并不是她好或不好那样简单的。看过不?连小王子都要哀伤的承认地球上有许多许多玫瑰花,和他的玫瑰一样娇艳美丽,可是那些都不是他的玫瑰,不是他小心看顾的,悉心浇灌的,真正喜爱的,独一无二的玫瑰。迟成是地球是最美的玫瑰,却不是我的玫瑰,你能明白吗?”晚上送完了美女,大头勾着我的手臂粗声粗气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