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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执骨的马。那个时候,执骨暗含杀意的抬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冷到了骨子里。入了夜,端着满满一杯马血,找到自己。四年之久,栈衣对执骨说的第一句话,只有二字:“迟了。”迟了啊……说好的一年,你却要我多等了你三年。就当栈衣以为执骨会扑向自己的怀中,对自己说些趣事,讲清楚为何回来迟的原因时。执骨的话却狠狠的扎痛了他的心:“你不过是我麟国的一条狗,活了十年的狗。”……所幸,之后的事,便没再忘了。*回忆在脑海中翻涌,执骨裹着栈衣送的火狐披风,被绑在斩麟台上,脑海中一点一滴的汇聚起这几年的记忆。他无奈的轻笑责怪:“我怎么……那么混蛋。”栈衣该是以怎样的心情期盼着他回来,是怎样满心欢喜的等着和他相见。而我却忘了他。我却不记得他了……我对他做了那么混蛋的事,说了那些混蛋的话。他那时气我是应该的……应该的……这一切,皆拜韩风所赐。执骨曾年少冲动,与无邪的第一战输了后,不顾人阻拦,单枪匹马冲去敌营,妄以一人之力回转局势。却不想他落了单,遇见了本不应该在无邪军中的韩风。韩风对他说了一句话:“居然是你。”而后,便看见一道光窜入了脑海,自此,他的心中,再无韩栈衣。说也奇怪,他落单那日,任谁都会抓住机会将他杀死。但韩风让他走了。执骨笑出了声,无奈的摇头:“韩风啊韩风,原来从那日起,你便计划好了一切。”“你到底有多恨爷爷,又多爱无厌啊……”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爷爷怎么对无厌的,韩风便怎么还回来。只不过,一个至爱,一个至亲而已。生与死,一念之间。就是闭了眼睛,也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好在韩风留有一丝人性,他闭了执骨的五感。望着行刑之中,被片片割落的血rou,执骨坦然自若,笑颜而对。凌迟,也不痛嘛。就快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人间一遭,最舍不得的莫过于栈衣,最对不起的也莫过于他。眼角清泪流下,执骨心甘情愿。这一世我对不住你,负了你两次,下一世,让我好好对你。莫再等我了,三年也好,一辈子也罢。我身在麟国,终有执念。于我执骨而言,护家国平安,重若青山。我无福,你给我的爱过于沉重,消受不得。这一世杀孽太重,剑下亡魂无数,终不得善果。栈衣,无事,不过千刀凌迟,挫骨扬灰而已,我不怕。……那一日,多少无邪的百姓看见了位俊俏的小公子,穿着火红的披风,披着如墨的发,像个孩童般踩着雪,去了刑场。又有多少人偶然间看见流淌了一地的鲜血,染的雪粒子都红了,吓的纷纷尖叫离去。那一夜的雪,不止有白。那一夜的阳光,不止有温暖。*“砰砰砰!”“砰砰砰!”“栈衣!韩栈衣!”屋内静悄悄,根本没有人理睬。“韩栈衣啊!!!”廉城哭红了眼,疯了一样敲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