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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林安想到这还挺幸灾乐祸,叫他们瞧不起人,现在末世来了,他这个臭打工的天天吃香喝辣攒晶核,高素质的就守着家里那点存粮等政府救援呗。分析完楼上,福尔摩斯.林将目光锁定了二室紧闭的大门,脑中灵光一闪——今天上午有人住进去!必然是二室里面的混蛋干的!!!二室的混蛋先生默默地边擦手边从外面进了楼道,有些意外地和青年对上。巧了,还真是有缘。霍城对前面的青年印象不错,身手利落,心也挺细,这种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招人讨厌。霍城也不例外。他刚想和这个临时新邻居打个招呼,还没张嘴,就听对方语气不太对地问道:“是你弄得?”顺着青年闪着火星眼神,霍城疑惑的将视线移到了三室门口的地上霍城:......他不自在的咳嗽了两声,沉默上前拾起那个还穿着只破鞋血淋淋的断脚,真的不是故意的......拎着血乎乎支离破碎的rou块,男人抬起眼看林安,心里合计着说点什么,好歹缓和一下气氛。预计还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他并不打算同这个还算靠谱的小邻居交恶。男人年过三十,灾难发生前事业有成,正是成熟稳重,充满责任心的年纪,又没有成家。这样的人性格中往往乐意谦让比自己小的。或许是雄性自信于自己实力的潜意识作祟,不愿意同年龄小的起争端,也或许还掺杂着些别的。譬如......霍城喜欢男人,恰恰喜欢比自己小一些的,像眼前这样看着二十岁出头,面嫩俊秀的青年,恰好就在他喜欢谦让的范围之内。倒不是说他立刻就要对林安生出什么心思。像是男人喜欢女人,即便对方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在偶然相处时也会习惯性多少照顾一些对方,以示绅士风度。当然说白了还是生物本能,雄性心里在作怪,或许在他们下意识里想要好好表现,这些被照顾的对象一旦有机会,还是可以发展的。只不过大了霍城这里,对象从女性变成了男性,年轻,俊秀,聪明,有活力的青年向来最合他的胃口。当然这种时候对刚见过两次面林安,他还是没生出什么歪心思,只不过本能下想要退让一步。霍城看向林安,紧绷的脸稍稍缓和了些,主动解释道:“抱歉,刚刚收拾屋子,没注意这东西落在你门口。”说着,看看手里还在滴答流血的断肢,无声看向青年。我会处理干净。林安显然没能和眼前的男人心有灵犀,读懂对方眼中的意思。眼前这个叫做霍城的男人不但身材高大结实略魁梧,抿着嘴沉着脸,眼睛死死盯着人看。林安皱着眉,心中怒了,怎么着,做错事你还有理了,这么看着小爷!霍城见他瞪着眼睛不说话,气鼓鼓的像只被刨了老窝的松鼠,心中有些好笑,表情一松,刚要上前一步,林安立刻紧张了起来。“你要干什么?”林安皱着眉,警惕的绷紧身体,问道。霍城:“别误会,我出去把这只脚扔了。”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下意识向青年那里凑近了一步。扔就扔,你往我这里走什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