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朝燕歌行(7.1).xyz (第3/5页)
特来相报。” “白娃子那时蠢笨如牛,压根儿不通人事,只是闻着那女子身上的香气,不知不觉间……下边就硬了。” 汪臻压低声音,说得猥琐,引得席间一阵窃笑。 “都说傻人有傻福,那憨儿竟是福星高照,不知哪辈子积的德,那女子也不嫌他土炕敝席,只嫣然一笑,便宽衣解带,裸着白白的身子上了炕,与白娃子成了好事。” “自此,那女子夜夜都来陪他欢好,白娃子通晓了人事,正自得趣,那女子千依百顺,无不依从。但有一樁蹊跷,不管多晚,天亮前都会离开。白娃子虽然愚笨,心里也觉得奇怪。一天夜里,白娃子趁那女子睡中未醒,悄悄把她衣服藏了,又在她脚上绑了根红绳。” “天快亮时,那女子醒来要走,却找不到衣服,待摸到脚上的红绳,更是骇了一跳。正慌张间,忽然外面传来一声犬吠……你猜如何?” 那位少主听得入神,接口道:“如何?” 汪臻一抚掌,“那女子倒地不起,现出原形,却是一条白毛狐狸!” 少主一拍大腿,“狐仙!” “少主高明!”汪臻捧了一句,“这乡间狐仙的传闻极多,白娃子一看那女子现了原形,哪里还能不明白?于是用红绳绑住它,逼它吐出红丸。那狐女百般讨饶,但白娃子执拗得紧,只不鬆口。狐女受逼不过,只得吐出红丸,被白娃子一口吞下。” “说来也奇!自打吞下红丸,白娃子立刻变得耳聪目明,心思灵动,不但能读书识字,还能写诗作赋,你说神不神?” &x5730;&x5740;&x53D1;&x5E03;&x9875;&xFF12;&xFF55;&xFF12;&xFF55;&xFF12;&xFF55;&xFF0E;&xFF43;&xFF4F;&xFF4D;。 发布页⒉∪⒉∪⒉∪点¢○㎡ 老头脑袋点得鸡啄米一样,“神了!神了!” “更神的还在後面呢,”汪臻喝了杯酒,“那白狐可不是寻常的狐仙,而是个得道的天狐!吞过天狐的上品红丸,憨儿不但开了窍了,还多了一樁异处,不拘他身在何处,心念一动,方圆百里的狐女都会闻风而至,任其施为,丝毫违抗不得。” 少主若有所思地说道:“怪不得他不肯与宰相联姻,有狐女相陪,何须凡间俗女?” “正是这个道理!”汪臻道:“前面说他入京中了进士,没过几年就辞官不作,带着数名艳女回乡,起了偌大的家业。每日里呼朋唤友,夜夜笙歌。据说天狐的红丸能令真阳不泄,神妙非常。” 那位少主狭长的眼中闪过一抹光亮。 “白员外直到寿登百岁,还能夜御数女,尽享人间至乐。最後乘风仙去,遗留的故园藩衍成镇,就是此地了。” 汪臻笑道:“方才两位问此地的来历。想那狐仙到此,便入其彀中,脱身不得,因此这地方也就被叫做留仙坪了。” “原来如此!”少主感慨道:“有勇有谋,有胆有识!可为一叹!” 旁边的老者道:“这是哪年的事了?” “总有百余年了吧。不瞒各位,汪某祖上就是给白员外做事的,小时候听爷爷说,我太爷爷还给白员外当过长随呢。传言白员外的内宅群芳荟萃,尽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 老者叹道:“也是个有大福气的。可惜未能一见。” 汪臻道:“前贤虽去,这留仙坪却成了一处灵地,每每有狐仙出没。这些年来虽然没有人能再遇上天狐,得了红丸,与狐女欢好的香艳轶事却是不少。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诸位今晚就能遇上,莫说春风一度,便是侥幸得了狐仙的红丸也未可知。” 壮汉笑道:“昔爷,今晚睡觉可得睁隻眼,说不定有狐仙看上你了呢。” 众人哈哈大笑,罗令暗暗撇嘴。汪臻这破落户惯会察颜观色,全靠着一张嘴混吃混喝。平常惯用的伎俩,就是拿白员外遇狐说事,前面一番说辞敲鼓听音,若是文人,就会大讲诗赋,拼凑些章句,冒充白员外的诗文;若是热衷功名的,就会大讲当了进士之後,如何做官;若是热衷富贵的,就会大讲如何与豪门权贵联姻;若是贪图钱财的,就会讲辞官之後,如何起家兴业……总之就是四个字:投其所好。 那少主方才欲言又止,多半是席间不好多问,待散了席再讨教红丸的详情,这便上了汪臻那厮的套,左右要捞他一笔银子出来才肯罢休。 夜色越来越深,外面的越二爷也越发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