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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3页)
陈恒身上穿着件T恤,都已经被浸的透透的。 那边在招呼吃中饭了,还切了西瓜。 只是没有人来喊陈恒。 镇里人都知道,赵老爷子捡回来的这个人,是个硬茬,早两年为了帮赵老爷子出头,手段十分狠辣。 知道的人都惧他几分。 再加上这里大多数人都姓赵,他一个外来人,来历不明的,大家自然不怎么接待他。 平常也就是看在赵老爷子的面子上,才算和他相处平和。 陈恒暂时做完手上的活,去水龙头下洗手。 这里用的水都是井水,地底里出来,冰冰凉凉,用来洗脸洗脚特别舒服。 陈恒往脸上扑了一把水,顿时清爽不少。 他中午没打算吃饭,想着先干完活,早点回去,晚饭和中饭一并吃了。 陈恒洗完脸,直起身来,抬头,突然就看见杜九臻往他这边走来。 她手上提着个小布袋子,看起来沉甸甸的。 “吃中饭了没有?”杜九臻走到陈恒身边,开口问他。 自从那天玉扳指的事情后,两人一直没有再见过面,哪怕就住对面,也没有碰见过。 而陈恒沉闷闷的,浑身阴郁,气压低的不行,看了眼杜九臻,眸光也极冷极淡。 那天之后他心情莫名糟糕,每天都觉得自己心里埋了几十吨的□□。 一点火就着,全部完了。 “没有。”陈恒沉声回了一句。 “我这几天在学做饭。”杜九臻说着,坐到旁边的小桌子旁,把手上的布袋子打开,拿出几个小碗来。 “我今天做了糖醋排骨,蒜香茄子,还有手撕包菜。”杜九臻把菜一样一样的打开,放到陈恒面前。 “你尝尝看。”她全部摆好之后,把筷子递给他。 杜九臻做的都是家常菜,简单好学。 她之前从来没有下过厨,千金大小姐,连厨房都不用进,饭都是准备好了只需要吃就可以。 在这里住下之后,她突然想,自己或许可以学着做一些。 杜九臻很聪明,学习能力很强,就只在网上看过一遍教程,就能做的七七八八了。 陈恒垂眼,目光扫过她的脖颈,看见还戴着那条细细的线。 线上挂着玉扳指。 她最宝贵珍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