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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3 (第2/2页)

脏了,她窝在病房里成天的哭。

警察来做了笔录,但八十年代的巷子没有探头,也没有人证,来人更不是连环作案,要破这样的案子难如登天。

黎曼玲辞了职,不敢见任何人,男人每次来看她,都被她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气走,渐渐的他就来的少了,再后来,不来了。

可是黎曼玲的肚子就像吹了气的球,宽松的衣服也无法遮挡。

她想要去做手术,可是肚子里的孩子竟然会踢她了,她拿着单子站在门口,最终仍是离开了。

十月怀胎,她在一个冷到呼气成冰的日子里生下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娃娃,给他起名黎今。

黎曼玲告诉黎今,只有今天的,才是握在手里的,你要珍惜。

黎今一记就记到了现在。

黎今记得小时候的日子很不好过,冬天的时候窗户会透风,半夜的时候西北风呼啦呼啦的声音很响,黎曼玲就会拿报纸糊住墙,一层又一层。

也总是吃不饱,物资匮乏,黎曼玲挣的少,又不擅长煮饭,南瓜粥一喝可以喝一月。

还有衣服,他记得衣服上总有打的很粗糙的补丁,那是黎曼玲在邻居的教导下做出的最好成品,可惜穿出去还是会被人笑话。

孩子对贫穷两个字的理解格外深刻,但回想起来,似乎也从来没有怨过黎曼玲。

他很小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从未自卑,黎曼玲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母子两人倒是表现出了如出一辙的自我。

黎今当然知道黎曼玲是爱自己的,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怎么表达。

在他五岁那一年,黎曼玲又遇见了邓思安。

邓思安是黎曼玲的青梅竹马,在黎家大势未去之前移民国外,两人在那样的年代断了联系。

再遇见的时候,邓思安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而她已经是底层社会的一个平凡母亲,纤细柔嫩的双手有了一层薄薄的茧,只是身段依旧美好,容颜在滚滚红尘的磨砺中显出了一种特别的美,风情更胜以往。

她美的很嶙峋,是一种让人过目难忘的气韵。

邓思安对她再见钟情。

在黎今的记忆中,邓思安总是很早就出现在家门口,手里提着弄堂口买的生煎和馄饨,砂锅泡泡馄饨给她,生煎给自己,他笑盈盈的看着他们母子俩吃完,再开车把黎曼玲送到商场,等她下班的时候又将她接回来。

黎今差点就以为邓思安会跟黎曼玲结婚了,他们同进同出很长一阵子。

晚上的时候,他就问她:“mama,你要跟邓叔叔在一起吗?”

那是他唯一一次问起她的感情问题,黎曼玲愣了愣,似乎是思考了一下,随后才怅然的笑道:“在一起……大概算吧。”

“你们会结婚吗?”他想着电视里出过的种种场景,也为自己的mama构思了那样的一幕,她穿着洁白的婚纱,那一定很美。

彼时的黎今还是渴望一个家的,不是说跟黎曼玲两人不好,但是家里头有个顶天立地的成熟男人,到底不一样。很多事情他就可以跟这样一个人商量,而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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