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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我背书或是作诗的话,还可能会有趣一些,看到那个中年人从愤怒到惊讶的表情很是受用。但是这招不是很管用,因为他也知道自己都会,就算我在课上当着所有学生震惊中逃课先生也当做空气一般。之后就更无聊了。父亲的店里只有书画,但是他却当个宝一样供着。都是些死物,有什么好看?但是某日当我看见放榜时,那些个状元郎威风凛凛的骑着马有过大街小巷,那时我还太小,又是逃课出来的,挤破脑袋也没看到那状元郎长个什么模样。当然就想,要是自己也考上状元郎,骑着马多威风啊!听说状元可以进翰林,当个京官呢!在皇帝身边做事,多厉害啊!好想当个官玩玩。于是,当天我便缠着母亲让我学骑马,状元郎怎么能不会骑马呢?我小时候个子矮,所以每次都摔得鼻青脸肿的,虽然学了好几个月,虽然骑马的样子不是很威风,但是还是学会了。连骑马都学会了,读书更不是什么大问题,就等着去考试了。那年快过年的时候我见到了齐宣溢。齐宣溢那人,生意上精的很,但是这个人值得深交!我见到了,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没事老是笑,对父亲笑,对仆役笑,对我笑,总觉得他这样但是挺好的,看不出喜怒。举止大方,气韵雅致,这种很让人想亲近。觉得这人挺不错。而且,他答应要带我买琴。跟父亲说了句后,我和子豫初三就出发了,我此行最后的目的地便是京城,至于之前的日子就当游山玩水开阔眼界了。买了琴,又来了个裴疏珏。那人我很不喜欢,感觉城府太深。子豫倒是没什么,还和那人抵足而眠,哼。十五的上午,我和子豫到了于府。这于府比我想象的要大,很是雅致,我很是喜欢。当然,青未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我第一次见到青未,就觉得很合胃口,就像我最喜欢吃的黑米粥,较之于管家最喜欢的三梅酒。平淡,确很诱人。这个人有趣的很。我很惊奇子豫能有个这么大的孩子,于是我和裴疏珏暂时联手,去打听消息。我自己提出去亲近青未,之后我一生都在与他亲近。那时我十九,他十七,奚兄总是说我那叫年轻气盛,我却不这么认为,我也看过许多的姑娘,倒就是没有我面对青未那种悸动。之后,我还真的当了个京官,在家乡大大风光了一把。遇到了奚大人,他关照我,与他最熟,与他称兄道弟。但是我还是觉得很无聊。于是我辞官了。奚兄问我为什么,为什么?因为太无聊。或许,是我想他了。。。离京的那天,奚兄给我送行,子豫给我接风。嗯,还有那个裴疏珏。即使这样,我也依旧很开心。那天喝的很醉,我依稀问了他在哪里,子豫也说了,还跟我说了许多话,两人干掉了一坛酒,我深知子豫喝不了多少,但他还是陪我喝了很多,这么多年,想起父亲的话,确实没错。次日头疼的很,但我休息了片刻还是跟裴疏珏告别了,子豫还在昏睡就没有打扰他,星夜赶路,因为要去找他。之后的事情啊,莞尔。我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