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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7 (第1/2页)
浪漫的所在,却有一场剑拔弩张的流血事件即将上演。斯蒂芬是暴力美学方面的大师,他擅长黑色幽默,有自成一脉的风格,他的打斗戏对观众而言往往是视觉方面的享受,具有相当的观赏性。那么这就非常强调镜头跟动作设计的风格。动作指导同样在现场待命,三个人跟群众演员事先排练过了几次,又跟摄像师协调好了镜头,这才决定开始拍摄。两位主演之前就拍摄过,这里的动作戏其实并不重要,今天只打算拍摄三个人会面的几个镜头,一同出镜的那些情节,其他的打戏可以再单独拍摄,毕竟顾云开第一天进入剧组,之前也没有特训过,需要给他时间来熟悉动作。这场剧情里,出外勤的两位主角并没有携带任何枪支跟武器,倒吊者跟恶魔都手无寸铁的进入了这个酒吧——因为之前已经消耗光了所有的武器。就连前来救援的死神都没带什么防身的家伙——也可能是带了可不准备用,又或者是觉得解决这些人根本没必要拿出来。而反派则看起来像是刚刚打劫了一个军火库,在这样具有极大反差的敌强我弱战况下,要求特工三人组反败为胜,双方大打出手,酒吧里的一切道具都是特工们的武器跟盾牌。在这场戏的设计里,整个摄影棚里的碟子、酒瓶、吊灯乃至高脚椅等物品都是可用的,吧台成了防御的战壕,甚至还有挂在墙壁上的飞镖可以当暗器使。这一段剧情其实缺少死神也没关系,两个人照旧可以冲出去,毕竟有主角光环,可是死神能让这一切带来更戏剧化的效果。其实这段剧情本该是个长镜头,不过由于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个别原因,现在变成几个短镜头拼组。拍摄开始后,饰演死神的顾云开就安静的坐在卡座一角玩着酒杯,他甚至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个硬币在桌子上不停的转了起来,剧本上说这个硬币停止的那一刻,就是他决定开始执行任务的时间。而全酒吧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死神坐在阴影里,穿着陈旧的西装夹克,垂着头,看起来像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又或者是什么不得志的上班族,摸光身上的最后一个子儿就为了跑到酒吧里来买醉。群众演员用枪托砸碎了他的啤酒杯,连带着拨开了那块硬币,枪口顶向了这个“流浪汉”的腰腹处,带着浓重的口音,狞笑着开口:“滚远点,蠢猪!”羞辱一个普通人总是能给人极大的愉悦感,众人哄堂大笑,迫不及待的看着这个流浪汉被吓得瑟瑟发抖,屁滚尿流的从这个即将化为战场的酒吧里滚出去。懒散举着双手示意投降的恶魔不甘寂寞的对倒吊者挤了下眼睛,开玩笑道:“尽管这些年来,我一直不敢苟同那个秃顶的圣父女祭司每天在我们耳边念叨的那些话,不过,出于人道主义来讲,我们的确应该救那个可怜的老家伙,他都吓瘫了。”倒吊者平静的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淡淡道:“那你为什么还不动手。”她的目光也转向了那个一言不发的局外人,忽然皱起了眉头,觉得有点儿不太对劲。这可不太像是一个正常被吓到的普通人。“呃,可能是由于我们现在自身难保,不过既然现在咱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死,给自己找几个冠冕堂皇,伟大一些赴死的理由总没什么坏处,假如我们去了天堂,我还能告诉几个长翅膀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