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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先吃饭 (第2/2页)
r> 一支还没盛开的玫瑰。 我看着沈知越手上的花瓶饶有兴致地问他:“你打算放哪?” 他问我:“我能放哪儿?” 他神情看起来很认真,对待玫瑰很是珍重。 我想了想回答他:“哪儿都可以。只要你想,一天换一个位置都行。” 听到我的回答沈知越笑的很张扬,他说:“女朋友,你是不是太宠我了?” 我没看出我哪里太宠他了,但这并不妨碍我疑惑的微微歪头问他:“不宠你?你想让我宠谁?” “我的意思是,你会把我宠坏的。” “那你克制一点,不要被我宠坏。” 5 玫瑰最终被沈知越放到了我卧室里的电脑桌上。 就在我电脑旁边。 那一块儿位置很好,是小猫咪最喜欢停留的位置,靠着窗,窗帘不厚,透光,无论是否拉开窗帘,在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总会洒落在那一片,暖洋洋的,而且窗外风的味道很好闻,是秋日的甜香。 所以我工作的时候总爱在卧室而不是书房。 我看他将玫瑰摆放在那时忍不住轻笑着跟他说:“你眼光很好。” 他一点也不谦虚的淡定说道:“谢谢,我也这么觉得。” 我拖腔带调的跟他说:“男朋友,你有点嚣张。” 我钻进他的怀里,搂住他的后颈,手掌还在向上攀沿,将他的头微微往下按了按,让他低下头看着他的眼睛,我问他:“你是在恃宠而骄吗?” 他低下头注视着我的眼睛,嘴角还带着清晰可见的笑意:“是的。” 又问我:“不可以吗?” 我亲了他一口说:“可以。” 他搂着我腰的手收紧了一下。 是在为那个亲吻还是那句“可以”呢? 6 他喘着气跟我说:“先吃饭。” 我舌尖顶了顶腮帮子跟他说:“不要。” 然后又将他搂着我腰的手牵到我面前,啃咬着留下一个个浅红的牙印,我用的力气不大,但从手腕到手肘一连串留下了很多个。 不过等我留完最后一个的时候第一个牙印已经消了,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我看着那块已经没有牙印的皮肤有些生气,然后就踮着脚要咬他的下巴,他垂着眼看到了,但没躲,就那么看着我咬上去。 我用牙磨着他的下巴,咬下去时用了力,牙印颜色不浅,有些深。 他“嘶”了一声,然后慢悠悠地说了句:“你咬人很痛啊,女朋友。” 所以我又亲了亲他被咬痛的地方。 “痒。” 单个字从他喉头发出全是沙哑的气音,但听着总觉得有毛茸茸的东西在心口扫动,怪痒的。 他另一只搂住我腰的手用力把我往他的怀里按,让我下巴搁在他的颈窝,没办法再去舔弄他下巴上烂红的牙印。 他侧过头,下巴抵在我的头顶缓了口气诱哄着我说:“亲爱的,先吃饭,再吃我,好吗?” 亲爱的。 先吃饭,再吃我。 好吗。 我脑子要炸。 我满脑子都是先吃他。 我在他怀里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冷静了几秒,我问他:“你真的是想让我先吃饭?” 他用力过猛了。 看反应,他自己也是知道了。 我感受着他突然变的紧绷起来的肌rou,下巴靠在他肩上,呼吸打在他颈窝。 我愉悦的感受着他这一刻的僵硬与不知所措,我说:“先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