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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阔别(5) (第3/4页)
。墓园这地方,埋的是亲人,葬的是回忆。六十未至,朱虹失母失女,雨幕中献花,干涸的眼含满泪。 李冬青在外等候,与值班大叔聊了一会儿。大叔父母早亡,亲戚养不起,十岁开始挑棒棒,上山下海混饭吃,跟人抢生意弄瞎一只眼,存钱也讨不上婆娘。赶上城市扫黑扩建,谋得半个职位,守了墓园三十年。 半生挣扎,半生留守。 李冬青唏嘘:“太苦了。” 大叔笑,苦惯了,还好有个家。值班室的墙老得掉皮,他搓着安心。他出身低命又苦,瞎了只眼,只看得见半边的世界。活人容不下他,守着死人也挺好。 人都有自己的位置,站在阴阳昏晓的交界处,他幽幽道:“死人好,死人有人念,死人没烦恼。” 李冬青问:“那活人呢?” 大叔明显愣了一下,笑回她:“活人也好,活着就挺好。”手里那抹墙灰,他搓了好久。 草丛中忽然窜出来一只流浪狗,摇着尾巴围她转。大叔说,这狗天天都过来,也没见它跟谁这么亲密。小动物眼睛水汪汪的,被抚摸时还知道往上蹭蹭,柔顺的毛发贴在手背。 听闻它的主人跟她年龄一般大,死于脑胶质瘤。李冬青体会到一种物伤其类的悲哀。朱虹从墓园出来,问她要不要养只宠物。李冬青以前想过,小时候家里不让,现在是不敢。 她坦白:“留念越多越舍不得,怕有遗憾。” 朱虹点她:“想想加缪。” 她嘻嘻笑开:“我要是这么开阔,我就是大哲学家!” 从墓园直接往机场赶,李冬青告别朱虹,回了趟湖城。大叔的苦余味悠长,她想着有机会便回家看看。外婆见到她很惊讶,拍拍她屁股问她怎么那么瘦啊,非要留她吃饭。 老人的舌头不灵敏,盐放多了,李冬青逼着自己多吃了一碗,夜里头疼又全部吐了干净。生理反应逼得她红了眼睛,对镜洗把脸,重新找回状态。 不像大叔,她吃不惯苦,也不想习惯,但是,冬青是乔木,耐寒耐热,她相信自己抵抗摧折的能力,她能熬过去。 天越来越热,酒吧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开业后不久,林敢做了场“冒险主义”主题的表演秀,当天所供应酒水均为不醉不休版本,来者皆是烂醉如泥,回家后又个个好评。Adventurer的客源和招牌暂时稳住了。 与酒吧同样打出名气的,还有梁训从Pretender挖过来的学生乐队。乐队虽然叫“烧火棍”,表演水平却在水平线上,词曲也相当有新意。 业内音乐人过来暗访,邀请他们参加一场校园乐队的综艺节目,胜者有机会举办全国巡演。烧火棍全员咋咋呼呼,只有队长兼贝斯手方蔷很冷静。她喜欢做乐队,却只是喜欢在业余做乐队,真当作职业,反而感到惶恐。 偌大的贝斯抱在身前,方蔷坐上吧台,真诚发问:“万一我要是选错了呢?这职业不好转行吧!而且我脾气很不好,小老板你肯定不看综艺,我这种人肯定会被观众骂死的,说我博关注什么的!” 林敢发笑:“上节目不就是要博关注?” 方蔷说:“那不一样!这世界上想做音乐的人多了去了,哪轮得上我们呀!我虽然有点自负心,但是更有自知之明的!要是换成是你,你想也不想就去了吗?” 林敢坦言:“想想,然后去。”机会来了就抓住,没什么好迟疑的。他从别人那里学来这个道理,又授之以渔。 方蔷仍旧犹豫:“你真厉害!不过吧,道理是这么说,真要走职业,可不是冲动就完事儿。”她趴在台面上叹气,絮絮叨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