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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有事不在家,五哥恐怕半夜又要不见踪影了。但我暂时不能告诉赵公子这个事实,因为我真的很讨厌哈姆的皮毛里全是烟草味道,也真的很不想擦地板。我下班之后约腿终于好了的三哥去咖啡馆,将推荐信交给了他。三哥笑了笑:“爹要知道了,肯定舍不得打老五,又要打我。”我说:“你再考虑一下吧。”三哥点了点头,欲言又止:“有时候你不要总是逗小龙,他当真的。”我:“怎么了?”三哥指了指我的身后,我回头一看,赵公子站在我身后的玻璃窗外,抬着下巴,二五八万地盯着三哥手中的信。哈姆会变成烟草熏制的腊rou味道,地板也会被我拖坏掉了,赵公子的那些衣服还会继续占据我寸土寸金的市区最繁华地段公寓的一半衣柜。赵公子是真的很讨厌。我读书的时候曾经与人约会,却从来没约到过第二回,便是为了他。无论我约女仔或者男仔,他总要跟着我们。不知我是否说过一件事,赵公子那个时候体型较为丰腴。我也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但从某一年开始,他就吃什么都长rou,医生说是在发育期,但这无法解释为什么我吃东西也能长到赵公子身上去。那段时间对赵公子而言,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开心的光明的。于是他便迁怒到了我的身上。他约不到会,就让我也约不到。这令我十分烦恼,他不仅吃我的巧克力,还要搅黄我的约会。于是我开始约体育老师,每次都约跑步。终于,赵公子瘦了下来,我也得到了本市少年马拉松第二名。第一名是赵公子。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赵公子养出了毛病,经常神出鬼没地跟着我,毕竟跟着我能瘦身,跟着我能拿比赛第一。但于我而言,是一场噩梦。再也没有人追求我了,也不敢接受我的追求。我满腔热血无处挥洒,只能埋头苦读书。赵公子却取代了我,成为极受欢迎的约会对象。便这样,我本该罗曼蒂克的读书时代,匆忙地暗淡地落下了帷幕。所以我如此的讨厌赵公子。倘若我恶毒一些,我便会天天喂他吃巧克力,并且再也不带他去跑步。三哥回家去收拾行李计划离家出走了,我和赵公子沿着马路慢慢地走。他得意洋洋地说:“那封信是给三哥的,你故意骗我。”我意味深长地说:“我也可以去旁听。”赵公子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默默地吃了下去。我说:“不要再吃了。”他说:“关你屁事。”我说:“这是金仙儿送给我的,很难买到,我藏起来了,你怎么找到的?”他故意把巧克力咬得咯嘣响:“你以为你做什么是老子不知道的?”他既然这样有本事,怎么就不知道我当年是去告诉五哥我不想私奔的呢?我爱五哥的不羁与潇洒,但远观即可,我是一个第二天还要上班的人,我所有的颠沛流离的精神已经在十岁以前用完了,并且再也不想要那样的人生,其实我从来都不愿意要过那样的日子,所以我一直真心实意地感激赵四爷。但我是不会告诉赵公子的,毕竟五哥本来也没想找我私奔,颜面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