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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没什么好崇拜的,不过是一个迷茫的人在做一件愚蠢的事。”“那你有没有想过,此时此刻,世界上有几个人比现在的你更加快乐?”姚美奈问。方云婧点燃了第二支烟,神游其间地吸食过一口后,赞同道,“说对了一句话,我现在的确很快乐。”“对啊,因为你什么都抛下了。”姚美奈的身体选择了一个桌檐靠上,“曾经对于你来讲最重要的名利,你息影了,不要了,关系不怎么亲近的家人,你也不要了,甚至未来这种东西,你也选择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想,点燃一支烟,便是你的一个世界,里面只有快乐。”女人冷哼,笑了几声之后,嘴角,却再也弯不起来了。名利于前段日子的她而言,就像那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苦苦追求了几十年的东西,谁情愿说放手就放手。二十年前,为了摆脱农村人的身份,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红起来,不惜和比自己老那么大岁数的夏志权上.床,在怀上孩子之后,那个男人向自己求了婚。本想着为人作嫁之后,仗着经济条件还不错,即使不爱这个男人也要打算息影把日子就这么过下去。可是结婚当天晚上,这个男人就跑到外面玩别的女人。找不到契机,方云婧只能忍,尽管夏志权对自己不忠心,可是却很爱这个儿子,似乎冥冥之中就已经形成了一股筹码,夏志权经常带着儿子到处玩,而他则用一些关系来保证方云婧在影坛的不愠不火。当年的“天厦”在娱乐圈虽然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和现在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直到洛骏严过来。他的确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二十出头便能把整个公司管理的有条不紊,也许和他的父亲是全国最大报社的老总有关。尽管洛骏严能力各方面都不错,但就像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书呆子一样,男女感情上的白痴。在生活和演艺圈里混了这么多年,方云婧最懂什么样男人喜欢哪种口味的女人。装傻和依赖成了她勾.引他的法宝。当时的方云婧发现洛骏严很有商业头脑,比夏志权强上不少,在成功让洛骏严喜欢上自己之后,便提出了打包调换夏志权药物,然后再让他娶自己的事。一切,从第二次结婚开始,便又回到了起点——用不着为经济担心,用不着强迫自己生孩子,那就一心一意走红娱乐圈好了。只是当路越走越远之后,就像洛骏严口中所说的,已经被程序化了,神往的东西已不再是神往,而是成为了刻意。几十年的心血,到头来,自己都嫌腻了。就像中的金阁寺一样。因为过分的美丽而使得主人公想要占有,让人痴迷偏执,而内心却被禁锢束缚,使得主人公被孤立了起来,最后的沟口,不得不火烧了金阁寺。当吸到夏弄言给的那根烟起,片场中的那道熊熊大火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烧完。当时,便产生了一个想法:她什么都不想要了。第41章四十一章:肥rou每次洛骏严上三楼工作的时候,夏慕都会跟来。如果是拍摄工作,夏慕会跟在旁边送道具,打光;如果是模型制作类的,夏慕则会跟在旁边端茶送水;如果是平面设计类的,夏慕则会在旁边建议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