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重生后更能作了_分卷阅读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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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 (第1/2页)

    她以前跟余宵交往的时候,他跟她提过自己有一个小他一岁的弟弟,名字叫余琛,说他们兄弟俩长得很像,但余琛从小就比他更受欢迎……

余宵说得多了,奚盼哪怕没有刻意去记,但也对余琛这个人有印象。

不过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但仔细算下来,其实也不是真的完全没见过——余宵给她看过他们兄弟的合照,甚至有那么一两次,她曾远远看见过少年等待哥哥的单薄侧影。

如若是在以前,奚盼大概第一时间就能想起来。

如今却是不行,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太久,单薄少年也长成了高大挺拔的青年,跟记忆中相差太多。

青年,也就是余琛,他闻言静静看着奚盼,许久之后才开口,“奚盼,六年了,你明明早已抛弃过往的一切,为什么现在又主动来触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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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奚盼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几乎等同于是陌生人的人,在第一次正式见面的时候,就一语道破她内心深处的想法。

她多少有些意外,但并未表现出来,语气一如之前的漫不经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你又不是时时刻刻守在这里,怎么能就这么肯定我没来过,而且还是六年没来过?”

……她总是能轻易的点出关键。

余琛忽然有些走神。

他第一听到奚盼这个名字,是从余宵的口中。

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少年余琛穿着睡衣,躺在阳台上,静静看着头顶璀璨的星空,思绪飘到不知何方。

忽然一阵粗暴的敲门声响起,片刻后房间门被人推开,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径直朝着阳台过来,接着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线范围里,是余宵,他一脸纠结又苦恼的表情,一屁股在旁边坐下,将手里的东西递到余琛面前——

一张写满了字的,有折痕的信纸,还带着淡淡的香味。

“小琛,江湖救急!”余宵喊完,也不等余琛说话,噼里啪啦一通话,把事情的始末交代了一遍。

概括一下,就是余宵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女生,然后给人家写情书,而为了兼顾逼格与浪漫,他选了一门外语来写,但他本身是三脚猫的水平,虽然表面上洋洋洒洒写了满篇,其实经不起深究。

但这其实不重要,毕竟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收到情书后,回不回应、怎么回应,主要取决于递情书那个人本身,而情书只是辅助道具。

没想到余宵第一次追女孩子,就碰上了个奇葩——

她把余宵的情书,当做语文病句改错题,专门用了红色的笔,从第一行开始,逐字逐句的把问题给他圈出来,并附上修改建议。

她的字很好看,秀气之余,又带着一种随性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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