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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1/2页)
里上班,也不能去了,只能凭着自己的一点手艺开了个维修点,好歹能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没多久他老婆张一萍出轨了,跟那条路上开面包车做黑车生意的一个司机好了。街坊邻居多少知道这里头的事,风流韵事捂不住,本来还是在背地里说闲话,看张一萍根本不在意名声,也就把“瘸腿武大郎”的名号说出来了,任忍小时候经常被人笑话,说他妈是潘金莲,是不要钱给人白嫖的鸡,叫他鸡崽儿,有些中年男人往往还要站点口头便宜要他叫自己爸爸。张一萍出轨这件事,任忍是不怪他妈的。自从变成瘸子以后,任洪文整天疑神疑鬼,看见她跟男人说几句回来就拿着拐杖打人。任忍亲眼见过张一萍被打得手指露出森森白骨,额头全是血。任洪文以前不这样,没有犯病的时候斯斯文文的,相貌也是一等一,长得又高又俊,当年还没有查遗传病的概念,医疗也不发达,只知道自己凝血不大好,但是面上还是一表人才的。说亲的时候家里的门槛被媒人都踩烂了,他偏偏喜欢张一萍。所以他后来格外不能接受张一萍跟他同床异梦离他越来越远,他担心她会跑,老犯疑心病,犯了就打人,想威胁张一萍,恶性循环,最后张一萍果然跑了。自从把张一萍手指打折后,任洪文又犯了一回病,张一萍却不怎么回家了。她姘头在乡下有老婆孩子,那男人也不管,只是跟张一萍在外头做便宜夫妻,两个人都没离。任忍那个时候已经上小学了。他对自己从小到大的记忆除了爹娘不管,就是穷。没有别的回忆。没有感情深厚的同学,没有美好的校园活动,也没有怕家长开家长会的恐惧。反正他娘老子没一个会来开他的家长会。他没有机会学坏,因为任洪文那个时候不死心,各种偏方大夫的来治病,糟蹋了不少钱,他如果自己不去攒钱,学杂费就没有着落。他年纪太小,人家也不收童工,只能帮忙串珠子,做成那种景点常卖的廉价手链。一分钱一串。攒的钱基本交完学杂费,买了教辅资料,也不剩什么了。他上初中的时候,个子长得很快,渐渐有人发现,包裹在洗得发白,裤腿嫌短的旧校服下的少年,长得很美。不是那种五官清秀能说一声长得好看,而是远远高于好看,能让人心服口服的美。也正是任忍初中的时候发生了三件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情。第一件,他发现自尊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东西。他初二的时候有一个市级演讲比赛,当时的班主任想让他去,如果那个比赛得奖,他就能评学校的校级优秀学生,有奖学金。但是他需要自己准备比赛的衣服,这是演讲比赛的服装要求。他回家跟任洪文说了,任洪文特别高兴,拿出来自己结婚时候穿的西服,要他穿这个。任忍那个时候十四岁,营养不良,勉勉强强才长到了一米六五,任洪文不瘸的时候有一米八几,他的旧衣服对任忍来说太大了。而且款式也旧,非常老土。任忍不愿意穿,恳求他爸说能不能买个新的,合身的衣服?他已经一年多一件衣服都没买了,以前的衣服也嫌小了。任洪文把脸沉下来,阴鸷地问:“你是不是要花光你老子的钱!挑三拣四的,是不是嫌这个家?你要跟张一萍那个婊子一样走吗?你身上流着我的血,我到死都是你老子。你认不认!”任忍小声说没有,任洪文把他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