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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祁嘉的脸红快要滴出血来,拉过被子蒙在脸上,不想跟这个流氓说话。……后来,祁嘉真的考到上海去了,住进傅斯衍的小房子里,两个人每天过着更加没羞没臊的生活。再后来,傅斯衍的父母态度终于有所松动,甚至偷偷来看过一回祁嘉,正好看到自家儿子和一个男孩从超市回来,提着大包小包并排走着。男孩白白净净的,算不上抢眼,但让人挺舒服的。两个人刚进小区的时候本来正常地肩并着肩,等快到自家楼道时突然靠到一起去了,傅斯衍一把抢过祁嘉手里的袋子,和自己的并到一起,空出一只手揽在祁嘉身上,还低头和祁嘉脸贴脸,大概是在接吻。傅家二老坐在车里,看着两个男孩的背影渐行渐远,心里酸涩无比。小雏鸟终究是长大了,翅膀硬了,想往远处飞,做父母的,都希望他能往幸福安宁的方向飞,可一不留神,雏鸟就飞往别的地方了,前方有风有雨,雷鸣电闪。父母除了远远望着他,在身后护着他,什么也做不了。未来的路那么长,有人陪着他就好了。幸好那个男孩,在很多很多年之后,依然温柔坚定地陪在傅斯衍身边。不直某斯衍:好久没更了,最近忙着搬家,和男朋友在上海有了自己的房子。本来想回他老家买房,但因为我俩工作发展还是在上海这一块,最后还是定在了上海,面积不大,但很温馨。今天有感而发,是因为有朋友私信我,问我到底为什么会对男朋友一见钟情,他说他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情。我吧,说一见钟情也不准确,应该说是,一见钟情加上日久生情。在地铁站上第一次看到男朋友的时候,确实被他吸引了,他穿着白T恤牛仔裤,头发短短的带一点卷,看起来好乖好干净,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带点独特的疏离感,我真的就是眼前一亮,他当时拎着几大袋东西,感觉站都站不稳,我自己有座位,本来想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他,结果刚起来没几步,他就朝我撞过来了。我当时心脏应该都停跳了几秒钟,他头发香香的,身体软软的,我大脑不受控制地就抱他了,幸好是在拥挤的地铁上,接触碰撞在所难免,男朋友也没在意,我保持了几秒钟就悻悻地缩回了手。在地铁上我就对他挺有感觉的,没想到他很快就下站了,可我还没到站,我想着可能这么一眼之后就又各自走向人海,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这么一想,不行,我得抓住机会,我就跟着他下车了,一直跟着到他大学门口,觍着脸跟他要了微信。后来就是各种死缠烂打,我室友都知道我在追男神,都笑话我,说没想到我还是只舔狗,我毫不在乎,舔得可开心了,男朋友其实心特别软,我一方面喜欢他心软对我无可奈何的样子,一方面又怕他只是心软不好意思拒绝我。那个时候我俩的对话基本上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