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抢了我的金手指_分卷阅读14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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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6 (第1/2页)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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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内容提要攻的属性时笑喷了23333333

☆、第94章1212|

要想在末世中生存,以景曦目前这副软趴趴的弱鸡身板肯定难度很大。

不过不怕,他有外挂。

已经有过经验的青年熟练的运用起身体里的异能,自我调节地把异能集中在双脚,沿着双腿自下往上缓慢游离,流过腰部、胸前、从肩膀分向双手,异能所到之处,原本软趴趴的肌rou瞬间有了rou眼可观的改变,变得结实而富有弹性,充满着毫不夸张式的线条流畅的美感。

景曦握了握拳,身体里涌动的力量让他满意地勾起了嘴角。

说出去别人可能不相信,但他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可以一拳打死牛。

他上网去国内最大的论坛上看了看,外面的世界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末世的言论如同从高山滚落的雪球重重地砸在大家的心上,一部分人决定躲在家里死活不出去等待国家的救援,一部分人就着这个机会开始趁火打劫、暴力犯罪,还有一部分人则在最快的时间内集合了一支小队伍出去搜寻食物……

关于异能者的消息几乎没看到,景曦猜想可能早起觉醒的人比较少,还没来得及发散出去。

武装警察们此时还没有动静,估计他们此时正忙着内部清理,昨天那个天狗蚀日导致的人类昏迷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存活下来的警察应该也在忙着自救,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拯救别人。

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杀丧尸的、杀人的、打人的、救人的、抢东西的……危机衍生□□和罪恶,各个地方都开始乱了起来。

无论是搜集物资,还是去灭丧尸,景曦都没有去凑热闹。他一个人待在家里,不慌不忙地度过了最初的慌乱和过渡期。

一个月,足够让国内几个军.政要塞重地建立起生存基地,存活下来的人群像潮水一样纷纷涌向这些地方。

确定原意走的人都离开的差不多了以后,景曦换好衣服,军靴的鞋带系紧,流出来的一截直接塞进鞋子里面,他身上穿的衣服是在他还是希诺的时候让莱安准备的军用迷彩制服,布料是一种那个时代发明的高分子纤维,不止透气防水一般的刀还划不破,主要是为了防虫族的锯齿,以它们的凶悍程度,战斗力绝对比此时的丧尸要高,用在这里也应该能完爆丧尸的爪子。

可惜,他当时为了不引起莱安的怀疑,并没让他准备太多,一共就两套,仅供他自己替换。

都准备好后,景曦手里拿着一把长刀,带上口罩和黑框眼镜走出了家门。

他没有选择做电梯,直接走的楼梯,走下了十二层,一路走下来就遇到了三两只丧尸,都被他给顺手解决了,挖出了脑子里的晶核。

他住的这个小区里已经没有人了,随处可见的血迹和残肢碎屑,味道不是一般的难闻。

景曦想到自己还要在这里生活很久,便花费了一番功夫手动清理了一下,把垃圾和尸块扫到一起,浇上汽油全部烧掉。

景曦没打算清理的多干净,看着不碍眼就行。

他住的这个小区位置不算很好,也不算差,出门就是公交站牌,对门有小型的超市,最近的商场平时只要走二十分钟,他一边走一边清理闻到人rou味而断断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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