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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2页)
森复杂的表情变换成了诧异,抬眼看着他,不说话。不知道是因为张宛还给他留了一丝余地,还是对他的语气敏感。“你净身出户,总要有个去的地方。”姜烨调整了一下语气,他不应该对林森冷嘲热讽,就算他无家可归,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不,我准备离开了,我还有一笔稿费月底结算,我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他说话的时候,隔着玻璃窗,看着拥挤的街道,浑身散发着一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就是不知道是他抛弃了整个世界,还是整个世界抛弃了他。姜烨觉得前者的可能大些。“记得你之前说过,有一个地方酒不错。”他的孤独感好像会传染,姜烨的心因为凉掉的咖啡,也觉得孤独起来,或许应该去喝个酒“嗯,最近太忙,总是没有空闲的时间。”听到姜烨的提议,他一怔,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像突然找到了一颗糖的孩子。那是一个隐秘在南城古老街道中,比较低调的一家酒吧,工业风的装修风格,散发着年代感与古朴风。昨天。酒吧的名字很文艺,又深刻,很符合林森这样的文艺青年。我们总会在某一天,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发现对的事,发现对的人。林森与这个‘昨天’肯定也是这样,想他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可能是写稿遇到了瓶颈,可能是与自己美丽性感的妻子生活不太和谐。他想找一个地方,一个能容纳他的地方,他游走于繁华的街道,打开了数不清的门,最终进到了这里,能容纳他的地方。这是姜烨看到这个酒吧的时候,突然想到的场景。上一世的时候,林森也曾说过这个酒吧,为了回馈他的出手搭救之情,他决定请姜烨这个刚从国外回来的人去喝酒,不过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不了了之。虽然酒是万恶之源,但在某些时候,林森觉得它特别好。酒吧不大,感觉不错,角落里,吧台上还摆放着花。是真的鲜花。因为像是随机播放的流行歌单,会的人会拿着空酒瓶当话筒,站在桌子上吼两句。大家一起给他鼓掌。“你会唱歌吗?”林森喝了一杯店里的招牌酒,昨天。为昨天喝昨天的酒。酒味入口微甜,接下来便是无尽的苦涩,苦涩在舌尖汇成一条让你恋恋不舍的线,仿佛抓住它,就能重新回到昨天。仿佛是酒给了他勇气,没有得到回应,他凑近,在耳边又重复了一遍,“你会唱歌吗?”在你眼里,在你的心里,春风沉醉……声音不是特别的清朗,甚至有一些沙哑,林森听的很开心,笑的时候脸红红的,姜烨想他一定是又醉了。因为姜烨的眼前出现了很多个林森,他们围成了一堵墙,将他围在了中央。如果不是林森醉了,他怎么会分~身术。上一世,林森替他挡枪时候,林森这个名字就成了他的梦魇。“你唱这首歌的时候在想谁?”林森的声音像个顽皮的孩子,钻进了姜烨的耳朵里,一跳一跳,不肯停下来让他连成完整的句子。“你在想谁?”酒能给人勇气,林森就是借着酒给的勇气,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离姜烨这么近,以一副秀色可餐的样子。姜烨不喜欢女人。从他青春期到来之前,他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