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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6 (第1/2页)
认为,只要让越维新看到他努力的结果,这就可以了。但这会儿他们俩终于在一起了,他反而把自己做过的事情都拿出来说了。他认为这是一种情-趣,若是能靠此求得越维新的三分心疼,岂不是又可以亲亲抱抱举高高了?喻临的这种心态,怎么说呢,如果把他们代入到武侠文的背景里去,差不多就是当他们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假设越维新因为某些事身中奇毒,唯有一味传说中的奇药可解毒,喻临正暗恋越维新呢,见到这么一个状况,立刻抛下一切去寻奇药了,当他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奇药,他却云淡风轻地说:“我运气好得很,这药很容易就找到了,你快服用吧。”为何喻临不说自己的艰辛?因为在他看来,他之所以去寻奇药,确实是为了越维新,但他是自愿去寻奇药的,也是自愿去受苦的,并不能以此挟恩图报让越维新和自己在一起。但当两个人真正在一起后,喻临就没有这方面的顾忌了,此时他在故作委屈地说一说自己当初的艰辛,一来时过境迁,现在两个人都好好的,他哪怕说了自己曾因为采药身受重伤,但那重伤早已经痊愈,他想让越维新心疼自己,但舍不得让越维新痛彻心扉,二来嘛,既然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他难道不能用这种方式求得越维新的怜惜,然后蹭一点福利吗?像喻临这种直觉系,看似直来直去,其实小算盘也是打得很精明的呢!“……你看,你是不是得让我亲一口?啊不,两口?”喻临嬉皮笑脸地问。本以为能看到越维新害羞的样子,却不想,越维新竟然真的在他的嘴唇上碰了两下,竟是十分地坦荡。喻临的心脏跳得极快,短短一瞬间,他整个人就像是过了电一样。越维新没有饲养猛兽的经历,他不知道,就算一匹狼自小被当作哈士奇养大,它也不是真正的哈士奇,你拿菜喂它的时候,它乖乖的,仿佛是一只信佛的好狗狗,可一旦叫它吃到rou,它的眼中立刻能够迸出凶光,然后在第一时间扑到你的身上,把你啃得连渣都不剩。喻临胡乱地啃着越维新,哪怕少年人没有吻技,但年轻人的热情强过一切。“你等会儿和我一起回家吗?”喻临问。“我要去小庄园。”越维新小声地说,“工作需要,你懂的。”“不是吧?我们才刚在一起哎,就要分居吗?”在心上人面前,喻临十分放得下面子,故意用一种酸酸的语气说,“我得找师娘取取经,我师父当年也是一有任务不记得回家的。”他口里的这个师父是指当年教他擒拿术的师父,原本是喻柏凯手里的一个兵,后来退伍了。“乖啦,你先回家。说不定过些日子你就能搬来和我一起住了。”越维新摸了摸喻临的头,碎发扎扎的,手感特别好。喻临起先一点都不反抗地任由越维新摸着。什么?喻临这种行为不够男人?呵,能说这种话的肯定都是单身狗!一个有家室的男人,哪怕在外头是一匹永远骄傲的狼,回家也要乖乖做个小奶狗,这样才更加讨人喜欢啊。但越维新摸着摸着,喻临渐渐意识到了不对。越维新这个手法……嗯,好像在撸狗啊!喻临无语地抓住了越维新作乱的那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