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0 (第2/2页)
br>我当时是什么反应来着……啊、对,我心里在嗤笑。嗤笑那表情和他的身形长相是多么的不相称!该死的娘娘腔!可那天……那天天气真的很好,阳光照到宿舍楼的露天走廊,照在他身上。那一瞬间,他在我眼中整个人都像发着光。17小学的时候,我喜欢的小朋友如果不喜欢我,我会很伤心,然后再也不跟他玩。我特别喜欢的朋友如果只是一般喜欢我,我会非常难过,然后疯狂嫉妒对方最喜欢的那个朋友。到了初中,对男生来说讲究什么朋友不朋友,强调是不是最好的哥们是件很矫情的事。我十分爱惜羽毛。因此即便心态与从前相比只有越演越烈之势,面上也丝毫不显。就这样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伪装。我瞒过了所有人,除了我的双胞胎弟弟。双胞胎并不稀罕,但也不是特别多见,意识到这点不值一提的与众不同是在小学一年级。那一年我们被绑架,还差点被卖给有特殊性癖的有钱人。把雇主的信息抖落个干净的绑匪十分不专业,他们以为我们小,根本听不懂。事实上我弟确实如此,而我却听得明白、记得清楚。都是托我那个精虫上脑的堂兄的福。有钱人的世界有多可怕,我六岁就知道了。也是从那开始,我再也不觉得我弟是我的半身,他对我来说,或许只比那对生养我们的男女好上一点。发现自己喜欢男人也是初中的事。那时候我刚刚意识到幼少期的遭遇到底给我造成了多大的影响。我开始见不惯男孩子们光膀子,会避免与特定人物勾肩搭背,在少年们纷纷进入青春的sao|动时节时,我从未关心女孩子们共同的生长发育,目光也从不曾在特定的女生身上停留。她们或温柔可人,或暴烈热情,我觉得很好,但觉得那些都与己无关。只有“男生就应该喜欢女生”这种默认的法则在我脑海萦绕。可让我苦恼了好一阵子。好在我很聪明,虽然这话由我自己来说有点奇怪。我给自己想到了过渡的法子,契机是某个朋友扔给我的一本。讲的是一个女生魂穿到一个男人的身体里,然后和另一个男人相爱的故事。当年穿越题材正火,各种脑洞层出不穷,像这种擦边球,似乎颇受一小众人欢迎。我的朋友不在其中,他只不过是因为对女人身体好奇,所以对部分百合文中的描写很有兴趣,结果不小心买错了书。他原本是想跟我感慨那些“同人女”的疯狂,绝对想不到后来我成了真正的奇葩一朵。2001年同|性|恋才被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再早几年,我恐怕就要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了。我开始接触,只靠文字可以美化不少画面,于是我慢慢地,看的题材从清水的假小子的恋情,到女穿男BL,再到娘|受、弱受、强强。尽管过程中有不少雷文打击了我对于性别的认知和对爱情的想象。但总而言之,我就是这样逐步接受了梦中幻想对象的性别。这些事当然从未与人言说,却仍旧瞒不过所有人。还是我的双胞胎弟弟——靳聿祯。我们出生的时间只差三分钟,到底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原本根本无关紧要。但是所谓的大家族里就是有些古板无聊的论调。比如说长子,比如说继承权。笑死了,谁能保证当时看护我们的护士没有弄混认错过?毕竟我们长得像是复制粘贴,连个可供辨识的胎记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