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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1/2页)
“……”“new,我知道你没有放弃我,你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说完这句话之后,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在这一刻放下了,那块石头一直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我现在终于能够大喘气了,因为我已经把自己想说的都说出来了。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他们都跟我一样,在等待着郑明心的回答,就连nom,他也是,我现在心七上八下的,扑通扑通乱跳,然后我听到他的声音通过空气向我传过来。他说,“我放弃了。”第五十七章我放弃了。我放弃了。这四个字,就像一把刀子一样狠狠地扎在我心上。他头也没回就走了,所有人都走了。只有我,还站在那里,我感觉天旋地转,有人来了又走了,我现在眼前都是他郑明心的声音,他说他放弃了。可是我不要他放弃啊。我突然间懂得了那个时候他的感觉,我相信我和他差不多,原来会这么难受,就好像所有的一切都没了,苦苦经营起来的一切都没了,我才这么几个月,他是七年。就像那种全世界在这一刻变得黯然失色的感觉,所有的东西都不再有色彩,所有的东西都变得无趣至极。后来的这两个月,我每天过的像一具行尸走rou一般,没有多少期望,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有时候会喝的烂醉,和奇葩室友们一起吵闹,可那些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觉得我再也做不来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了,我像是被人控制住大脑,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他,有时候连做梦都不放过我,就算是做梦,都不成全我,那四个字,给我当头一棒,我好不容易爬起来,它又给我打趴下。蘑菇说我像疯魔了一样,写字的时候会无意识的就写下某个人的名字,我想着就是潜移默化的喜欢,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我想改掉它,可我没有办法改掉。就像白白抽烟一样,想要戒掉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况且,我内心深处并没有戒掉的这个打算,我根本不想放弃他。我不是什么不甘心,我也不是什么求胜欲,我只是太喜欢他了。真的太喜欢了。他在的时候,他就是全世界。他走了,全世界都是他。我已经不再找他了,不是我不想,是我不敢。我怕打扰到他,他讨厌我,我出现在他面前,只会让他更加讨厌。“兄弟!你能不能用点心啊?你的名字叫tay!不叫new!OK?OK?OK?”白白把一张复印纸仍在我面前,无可奈何地叹气,“我发现你真的疯魔了,你那么喜欢你就去追啊,不就是被拒绝一次吗?算个屁啊。”那张复印纸的签名处果然又签了郑明心的名字,我把他拿过来用笔涂掉,再签上自己的名字,说了声谢谢。白白拿过那张纸放在一旁,搬了个凳子在我前面坐下,一本正经,“你别老是这个样子啊,男人咱们学校不有的是吗?他拒绝了你那你可以找别人啊,是吧?实在不行女人也有,你那么受欢迎,随便都能找到好看的。”他想的太简单了,他根本就不懂,所以我也不想跟他多说,我不是什么喜欢男人,只是我喜欢的人刚好是个男人而已,我也不会喜欢其他的男人,他就是唯一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