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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1/2页)
,但其实在我看来并不是这样。反正我每次除了无聊和压抑,完全没有其他感觉。因此对这种毫无意义的聚众联欢活动,我是能逃则逃,每次都想方设法的溜到北荒外去玩儿一天。大概是沾了在家行三的光,作为最小的儿子,阿爹阿娘总是对我颇为包容,譬如我不参加家宴,他们也不会恼我,每次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阿爹作为族长都不管,其他族民们自然也就无话可说了。不过他们也都知道我跑不远,最多就是到北荒的最南边溜达溜达,那里是北荒和凡人们地盘的交界处,也是凡人们活动区域的最北端,他们称之为边陲。今日,我一大早就溜到了二哥沁言的屋子里,扒在他床边轻声道:“二哥,我走啦,家宴记得帮我打个掩护!”虽然大家都这么包容着我,但我也知道自己不能太过放肆,饶是心里知道没什么事,每次也都还是乖乖地装模作样跑来跟二哥撒个娇,求他帮我打个马虎眼。二哥把眼睛微微张开一条狭长的缝隙瞥了我一眼道:“好,知道了。你自己小心点儿,别跑太远了。”“原来二哥已经醒了,”我笑道,“你是知道的,我也是整天呆在洞府里闷的难受,趁着家宴的机会上北荒边上溜达一圈透透气罢了。毕竟我可比不得二哥这样的沉稳,穿的那么厚实还能端方雅正的正襟危坐在那里参加一整天的联欢,要我早就坐的骨头都散架了。我觉得在外头跑跑可比在家宴上闷着舒服多了。”二哥笑了笑道:“就你嘴甜。”“那是二哥本来就沉着稳重,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对对,宗之潇洒美少年,皎如玉树临风前。”我继续拍着马屁。二哥勾起嘴角,忍不住笑着翻了个身背对着我,不再和我磨嘴皮子,我快步溜了出去。我边走边想,我虽然读书不多,但这嘴皮子倒是真的厉害。方才我夸我二哥是皎如玉树,那不就是也变相的夸了夸自己吗?不过这还真不是我自恋,狼族子弟多俊美,我们一家都是不可多得的英气逼人的潇洒美男子。我大哥洆言剑眉星目,法器一张名唤“长风”的神弓,看起来威风凛凛。二哥沁言眉目如画,温和稳重,一纸折扇不离手,常年泡在书山水墨间。至于我……那大概是……风流倜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吧……所以有时候我觉得,温言这个名字说真的是更适合我二哥。就在我快走出北荒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在不远的前方,似乎是有一个人……我略微有些惊讶,毕竟北荒的气候除了我们雪狼根本没有别的物种能承受的了。其他妖族或是有些灵力的玄门修士都扛不住,更何况一个凡人,在这里呆几个时辰就能被活活冻死。虽然说我一向以北荒小霸王自居,但我可绝对不是什么恶人,哦不,恶狼。我心想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于是我决定把他驱逐出去,以他目前的位置来看,再往南跑两里地就能到他们凡人的边陲沙城了。他们最北的边关,也是我们北荒的最南。我想了想,既是个凡人,那我只需化个原身将他吓跑就好。我变成了一匹雪狼,露出一口獠牙,利爪踩的地上的积雪吱吱呀呀的作响,飞快地朝那人奔了过去。可我眼看着就要撞到那人身上去的时候,他居然不为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