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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2/2页)
脑。他一边摩挲我的发尾,一边舔舐我的腺体,并释放一点点稀薄的信息素。不为rou-体交-合,但缱绻得要命。自从买了房子以后,他总是会在缠绵中用这些暖融融软乎乎的举动告诉我他的感情:他爱我。比起我爱他,他对我表达爱要热烈坦荡得多,至少他从来不对我做不应该的隐瞒。而我却在此时此刻,还心怀秘密与他亲密纠缠。“唔……”他勾着我的舌头,吮吸了一下,然后放开。漫长的亲吻结束了,他脸上有种满足过后的疲倦,鲜亮又诱人。他摸了摸我的脸,说:“我睡一会儿,到了酒店叫我。”然后就闭上眼睛徐徐睡去。我没有回答他,因为声音实在太破坏眼下的氛围。五月底的傍晚,深城宽阔的街道,所有自动驾驶的车都在有序行进。在马路的尽头,是一片橘红色的天空,夕阳就被马路托在那片橘红中。它赐予人间的、温暖绚丽的光辉,沿着路、沿着车、沿着我贪恋的目光,一点点染在宴宗羡的身上。把他染成世界上最珍稀的爱人。这一刻我其实期盼自己能像文艺作品中那些主角,凤凰涅磐一般勇敢、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孤注一掷。哪怕代价是背叛自己曾经守护的东西。可是那种决绝和英勇,只在想象中甜美并辛辣着。现实中的我,不过是一只明知侥幸之心不可怀,而仍然拼命做侥幸挣扎的麻雀。一只没用的雀。作者有话说:第23章我们在酒店呆了一晚上。天亮以后,我要去四十分钟车程外的公司上班,宴宗羡则会在酒店附近做一场宣传,然后奔赴下一个城市。这次分别,也像过去每次那样。我比他早起先走,离开之前不忘提醒他,五月快过完了,六月份有爷爷的生日:“虽然不是大生日,他可能不过,但一起吃饭肯定会有,你安排得出来的话也回来吧。”他说“好,知道了”,抬起手来想冲我挥别,却碰到我的背。动作于是变成在上面磨蹭了两把,然后嗓子里发出两声满足的呻-吟,半睁开眼睛看看我。好吧。我俯下-身,凑过去碰了碰他的唇,“到底是谁变黏人了?”他笑着嘟囔道:“知道你不是我侄子了,才觉得算正经谈恋爱,心里感觉和以前不一样,总忍不住得寸进尺,想确认……”他往枕头里埋了埋脸,声音便捂得低闷模糊。我听不清,脱口问:“确认什么?”“唔唔唔……”“……什么啊?”“确认你也想和我谈恋爱。”他稍稍抬起头瞪着我,说,“而不是认命跟我过日子。”我有时候觉得,其实在整个宴家里,宴宗羡、宴宗明、宴昱是同一类人,剩下的是另一类。他们三个是那种心不会老的人。虽然每一个都算是提前接触社会,提前投入滚滚红尘,可是他们胸口里那颗跳动的东西,保鲜度永远高于茫茫庸人,所思所想永远沾着浪漫二字散发的蜜毒。比如,我以为我说一句“一起过下去”,就算是明白无误的表白。可他要听千万次“我爱你”,要我主动发起不求意义的缠绵,要我与他同生死共沉沦。也许这是文艺工作从业者的共性吧。我这么归因。而我面对宴宗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