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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1/2页)
转变,在怎么都想不明白之后,老管家只能把这归类为“真不愧是帝国最巧言善辩的马奇伯爵的能力”,只要拉斐尔想,他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任何一个人发自真心的喜爱。黑色长发的青年安静的坐在壁炉边,膝盖上摊开放着一本金线书,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身边的金发正太聊着天。为了搬去伦敦,奥古斯特公爵阁下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忙人。毕竟这次不单单只是去伦敦参加国王的婚礼那么简单,而是更类似于比较正式的搬去伦敦生活。虽然说奥古斯特每年肯定还是要回布里斯托尔的,巡视领地啊、晋升骑士什么的,但毕竟是生活重心是要转移到伦敦去了。对于奥古斯特这种“有的是钱”的大贵族来说,他搬迁搬的最重要的不是物品,而是人。家具汉普顿宫内有更好的,衣服在伦敦可以重新做最流行的,有钱都未必能买到的昂贵手抄书也可以重新拥有更全套的……但是人怎么办?就拿最简单的仆从来说好了,奥古斯特身边大到管家、小到园丁,都是黑太子为奥古斯特精心挑选过的,就这样了依旧出现了当年害的小傻瓜版奥古斯特差点变成坑爹儿子的往事,可想而知如今剩下的忠仆有多难得,短时间内是没办法在汉普顿宫再成功复制出这样一套班子的。换言之,奥古斯特要搬走,就必须也把大部分的仆从带走。可是仆从们基本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他们走了,他们住在这附近村庄里的家人怎么办?一起打包?去了伦敦之后又该怎么安顿?虽然这些事情有老管家和专业顾问会替奥古斯特规划考虑,可也需要奥古斯特自己做出最后的敲定。仆从其实还好说,类似于厨子李那种,把他的妻子和女儿一起带走也就算是解决了问题,厨子李的妻子和女儿都可以在比布里斯托尔大了不止一倍的汉普顿宫找到适合她们的工作,以后李的女儿的择偶标准还可以从乡下放眼伦敦。皆大欢喜。可是骑士和见习骑士们就不能这么一刀切了。骑士们是奥古斯特的雇佣兵,本身就是背井离乡,在布里斯托尔为雇主卖命和在伦敦卖命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可重点是这些又名武装力量的骑士们应该怎么安置。汉普顿宫很大,却并不适合用来当练兵的地方,总不能让别人去做客时,也和奥古斯特一起欣赏骑士们的人鱼线吧?见习骑士们就更复杂了,他们的父母大多都是奥古斯特三个郡县封地内的小领主,是奥古斯特的贵族附庸,送他们到奥古斯特这里学习,有点类似于家住在地级市,把孩子送去省会城市的重点中学的感觉,心里上并不会觉得离的有多远。但是乍然搬去伦敦,也许冷酷的贵族父母对次子无所谓,但从孩子的角度来讲是很有所谓的。拉斐尔就是个好例子。王太后作为他的母亲,对他不好吗?不可能吧?可是拉斐尔依旧养成了如今这么一个性子。见习骑士大多都基本都处在即将中二叛逆的敏感时期,一个处理不好,就是一大堆可以预见的连锁性灾难。奥古斯特愁的一宿一宿睡不着,都有青色的黑眼圈了,搬家可真是个麻烦事儿。拉斐尔长叹一声,从背后很自然的搂住了奥古斯特,与他尽可能的肢体接触:“我想让你搬去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