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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2页)
为人真诚热心,也对沈枢很照顾。但沈枢之所以崇拜陈奕澜,还是因为这个人极其聪明,逻辑思维与思辨力一等一,可以左手写码捉虫,右手论道柏拉图。沈枢本来以为这样的学术天才,就算不去读个计算机的博士,也会在毕业时被Google、Facebook、Linkedin、这样的公司招去。谁料这人连简历都没有投,毕业后直接回北京和青梅竹马结婚了。陈奕澜现在和他高中当年一起做StartUp的合作伙伴一起搞了个做VR的小公司,主要负责和房地产商合作,开发出令看房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观赏样板间全貌的技术。但哪怕事业再忙,这人还是抽出时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已经两岁了。沈枢每每将自己的人生与陈奕澜的对照,就感觉这人仿佛上了个发条似的,在所有人意想不到的节点与年龄,早早完成了修身与齐家两项大事。陈奕澜主要提出请吃饭,还是在家里,沈枢自然不可能拒绝。他想了想,把吃剩的饭盒扔掉,上了24楼,准备当面和严煜报备一声。小徐出去办事,严煜办公室门半掩,隐约能看见里面办公的人影。他放轻脚步,走近门口,见严煜一脸专注,正在看文件,不禁放轻了呼吸,默默注视。此时正是午饭休憩的时候,严煜手旁放了一个打包餐盒,里面是几块三明治,手边还有一杯奶茶。他左手拿着文件,右手捞了一块三明治,咬了一口,目光却未移位,一直盯着文件。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许多年前,好像也是这样。严煜没有什么养尊处优带出来的毛病,撇开这几日不谈,初中的他甚至有几分不讲究。比起每天中午都要跑到食堂点小炒的沈枢来说,当年严煜对吃一直没什么要求。中午下课后沈枢总是急吼吼地先往食堂冲,力求在小炒卖完前抢到热乎的“营养套餐”,而严煜就一个人慢吞吞地跟在后面,等沈枢饭都快吃完时才会打好饭坐过来。沈枢吃完饭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严煜聊天,也不着急离开。晚饭他们总是在冲澡后结伴再去食堂,那时候的小炒早就卖完了,沈枢也只好跟着严煜去打饭。两人朝夕相处,也不是时时都有话说,便一人一本,都是对方看完后换过来的,相顾无言,默默吃饭。那时沈枢总会在严煜读书吃饭时偷瞄他,眼神透过书页,就像现在这样,端详面前的男孩。看他一边盯着书,一边咽一口饭菜,囫囵吞下,仿佛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看他因为情节眉头微蹙,半垂的眼睑,睫毛浓密纤长,眨眼间微微颤动。十五岁严煜的身形,仿佛与二十七岁的严煜重合,左手里举着的文件,恍惚间已然成了那本。当年他看完后意犹未尽,非逼着严煜也去欣赏布洛克的幽默与暴力美学,而他则捧着,严煜看完给他的,故事情节虽妙,却有些看不下去,老是抬头偷瞟,希望看见严煜被情节震惊的失措神情。沈枢终究还是敲了门,他有点想调侃两句,说些“啊哟这么多年还是这个样子”,“哪怕厨艺这么好,果然自己在吃饭上还是很随便”之类的话,可却有些说不出口。只是笑笑,道:“今天下午我那几个北京的大学同学要一起聚一聚,我吃完饭自己回你家就行,你下班就不用等我啦。”严煜道:“是吗,那你好好玩,晚点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