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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刚升起的太阳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又是美好的一天。跟太阳打完招呼,易行文打开一楼房间的门。原先房子的主人将一楼的房间布置为了书房,现在易行文搬过来,将书房挪到楼上,一楼的房间则被他匀给了他养的两只鹦鹉。易行文走过去,冲着笼子吹了声口哨。笼子里两只腮红鸡本来还睡着,听到口哨声后,纷纷抖了抖羽毛,蒲扇了两下翅膀,醒了过来。易行文走过去拉开窗帘,然后打开笼子,给它们添了粮食和水。鹦鹉们慢慢挪到饭盆前,一啄一啄地吃了起来。易行文温柔地挠了挠它们的脖子,道:“早上好,憋坏了吧,吃完早饭带你们出去玩。”玄凤鹦鹉不擅长说话,但却是吹曲子的好手。易行文养的这两只,一只叫曲子,一只叫小舞,可谓是能唱会跳的高手。听到他说话,曲子吹了一声和易行文之前吹的一模一样的口哨,表示感谢;小舞则在笼子里快乐地蹦跶了几下。喂好鸟,易行文走到厨房,开始准备自己的早餐。在锅中加一碗清水,小半碗燕麦,中小火煮至沸腾后转小火。当燕麦变得软糯粘稠后,加入半盒牛奶。等待期间将两片面包放进面包机。锅中用小火煮至沸腾后两分钟,关火将燕麦牛奶粥盛入碗中。与此同时,“叮”的一声,面包也新鲜出炉。易行文端着他的早餐放到茶几上,边听早间新闻边慢悠悠地吃完。饭后,一人两鸟准时出门遛弯。易行文当时问黎荷租房子的时候,特意说了房子附近要有公园,就是为了他这两只娇贵又脆弱的腮红鸡。这两只鸟是他花了大价钱从老家带来的,因着之前在家的时候被他养成了清晨遛弯的习惯,导致现在只要不按规定时间出门,它俩就得闹腾一整天。这片小区住户的作息时间很好,在暑假的时间,才不到八点就有不少遛狗遛鸟的老年人和跑步锻炼的年轻人。移动的人群,也正好方便了易行文寻找公园的位置。易行文拎着鸟笼,不紧不慢地跟在一个牵着贵宾犬的老太太身后。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招呼,“嘿,小伙子。”易行文回头看去。一位头发花白,戴着眼镜的老大爷笑着从后面走过来。从头发的颜色上看,这位老大爷应该已经高寿了,但他脸上却平整顺滑,只在眼角和额上的细细皱纹上稍微显露出一些岁月的痕迹。他穿着十分得体,一身板正的白衬衫配西装裤,步伐矫健平稳,显得整个人精神抖擞。可以说是非常帅气的老头了。他的右手上和易行文一样,拎着一只精致的鸟笼。这大概就是他叫住易行文的原因。帅老头见他回头,笑着道:“小伙子,遛鸟呢。”嗯……这话虽然没什么不对,但总觉得有些奇怪。不过易行文脸皮厚,十分自然地笑着回道:“是啊,您也遛鸟呢?”帅老头朗声笑了一下,走上前看了看他的鸟笼,道:“是啊,你这两只玄凤品相很不错啊!”易行文从善如流:“您这只小金刚更是飒爽英姿!”其实人和人之间的交流没有那么复杂,只需打个照面,一两句话就知道对方合不合自己的眼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