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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 (第2/2页)

“在下佩服佩服,你那卓越的才能还真是天赐的啊。”

难道要我去相信那些异端物理学家的粒子灵魂论?

灵魂是高能粒子组成的?然后这种粒子平时就存在于我们的周围、存在于我们的脑内?

再刚巧有某一个高深的罪犯正好脑死亡,那些有着特定排列顺序的储存着记忆的粒子就刚好进入了虚沅的脑内空间?

这种科学不是更扯。

彭泽锋觉得某种意义上他的精分连他自己都要佩服了,也不知道无可拍戏的时候是全身心投入,还是像他这样演一套想一套?

只是无论演了多少戏,无可都还是无可,而他经手的患者越多内心就越淡漠。

戏是假的,而患者是真的。演戏是无可生活的一部分,而他却必须将患者与自己的生活区分开,不然他会万劫不复。

近十分之一的患者有着他们自己的世界,而之中又有一半挑不出什么毛病。不进入他们的世界又没办法着手治疗,投入过多却会让自己也产生怀疑与混乱。

带着同情只会谁都治不好。

彭泽锋眼里的黯淡一闪而逝,谁让自己遇上的都是些普通心理医生所遇不到的患者呢?他也只能像这样用非常规手段来治疗了。

虚沅没有错过彭泽锋眼神里的黯淡,却以为他是在为自己小时候没有这种方便的记忆而错过了最好的杀人时机而懊恼。

“你也不用嫉妒与懊悔,现在我的优势与你是共用的。”虚沅看在彭泽锋为他提供了这么便利的场地的份上,勉为其难地安慰了一下他的“助手”。

“那先谢谢你了。”彭泽锋笑道。

他突然觉得这句话很有吸引力,如果那名导师是现在出狱的话,他还真想带着小孩去练手。毕竟自己是打着互助的幌子留在虚沅身边的,像是蛰伏的卧底一样,总要干点实事吧?那个人渣真的不用多留,可是法律却将他保护的很好。

首先**罪不成立,性侵的主体与客体关系仅限于男性对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也就是他这么多年对待他的学生所做的事就只能算故意伤害罪,而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伤的严重,否则不会采用第二、第三个量刑。

其次绑架罪也不成立,因为他犯罪的主观意愿是“暂时限制客体的人身自由”,而不是为了获取钱财或其他利益,因此他犯的是非法拘禁罪。而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是根据时间长短来定夺的。

然后因为缺乏证据,甚至都没有人出来指控,所以人证物证都没有的情况下,他之前的罪行都会当做无罪判处。

最后因为去得及时,所以喻风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故意伤害罪根本无从论处。

呵,要不要来一个因为被害人是自愿跟着犯罪者到达作案地点的,所以非法拘禁罪也不成立?干脆直接放出来他自己收拾好了?当初怎么想不开拼命给他加刑的?五年零七个月,现在还有七个月?麻烦透了!

“看你那样子是有想杀的人?”虚沅让彭泽锋撩起了兴致。

“对啊,我的研究生‘导师’,带感吧?”彭泽锋着重了“导师”的发音。

“怎么,很垃圾?”

“对啊,他觊觎我朋友。”

“女朋友?”

“不是,我最好的朋友,男的。”

“喜欢你朋友不是说明他魅力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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