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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带你回去。”说完上前拉起我的手。就这样,我和黎春相识了,并且还成为了好哥们。但是我们都不知道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彼此爱上对方,甘愿为对方付出一切。黎春小时候特别萌,皮肤白皙,眼睛大大的,睫毛又长又卷,很是惹人喜欢。长大后更是惹人喜欢,光洁白皙的脸庞,黑亮垂直的发,眉似柳叶,使五官看起来更立体,最有魅力的是睫毛下那一对桃花眼,看似多情实则专情。高挺的鼻子,薄厚适中的红唇永远扬着微笑。常年不变的白衬衫、黑裤子,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儒雅风流。到了黎春家,黎春正在吃早饭。黎mama开门看到我连忙说:“夏初,来来来,我们正在吃早饭呢,来一点。”“不不不,阿姨,我已经在家吃好了,我就是来叫黎春一起去学校的。”我连忙摆摆手说。“那好吧,黎春还在吃,就麻烦你等一会儿了。”黎mama说。“没事的,我等他。”夏初笑了笑说。说完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等黎春吃完早饭。吃完后俩人一起走在去学校的路上。“黎春,你被分到几班?”“我被分到了三班。你呢?一班应该是妥妥的了。”“嗯,一班,不过我不想和你分开,好孤单啊。”“别闹,在一班前途好,别学我,我这样是注定没前途的,我只求将来能够温饱就行。”我无语,“你别给我装,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的那点小九九。不就是怕在一班里学习压力太大,没有休息时间吗。你啊,就是懒的!再说了,你要是说你没前途我百分之一百得不相信,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网上以及一些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吗?”“哎呀,初初你别讲出来啊,你懂就好啦,说出来就不好玩了!”黎春笑嘻嘻的对我说。是的,黎春从小就有很好的写作天分,从小学到现在无论是考试还是比赛,他写的文章总是能够获得掌声,还总是被拿来当范文,或是在学校报刊上刊登出来。至于他在网上和杂志上发表文章这件事还是我在偶然间知道的,要不然他还真打算瞒我一辈子。那时正值初三时期,在一个周末里,我去黎春家找他,打算俩人约着去图书馆看书,不是快中考了嘛,想好好冲刺一番,到了他家后,开门的是黎妈,说黎春出门买东西了,于是我便在他卧室等他,无聊,看到有电脑,想着大发点时间,单电脑没关机,是待机状态,屏幕亮了后看到是一篇文章,等黎春回来待我好好严刑逼供一番后,他说他开始慢慢在网上写文章或是偶尔在杂志上发表文章。我私底下去偷偷搜过,文笔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人们对他写的文章反响不是一点半点得大,到现在,已经获得了一大堆的粉丝们。你们知道吗,黎春不正经时总爱叫我初初,这么娘的名字很损我帅气的形象,懂吗?但更让人心痛的是,我的小粉丝们不知道从哪打听到黎春叫我初初,便从此以后一直叫我小初初。黎春知道后还为此笑了整整三天!“黎春啊,你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吗?”“你想干什么?”黎春张大眼睛,微笑着问。“我特想扁你一顿,你不但恶心到我了还提起了我的伤心处。”我一脸便秘的表情。黎春笑出了声,“哈哈,初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