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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第2/8页)
下来。这一页图谱绘的是个年及弱冠的男子,图下文字介绍此美男为越国国都邺京问柳巷“依君馆”的倌魁,名曰:红罗。面貌俊丽无匹,格温润似玉,然一身媚骨风华绝代,酥软入髓。其琴棋书画、吹拉弹唱、轻歌曼舞无所不,各国豪门贵族、文人名士无不争相追逐。初看这一页时,她瞬间就做了否定。原因无它,她身上的银子连见面问个好都不够支付。但现在看来,五年光已过,这倌魁应该二十五了吧?在古代似乎算是过气的年龄了,目前也许……可能掉价了,她不如……不如再去越国撞撞运气。心动的同时,花恋蝶也失望地发现自己身上没一文钱傍身了。继续抢劫?算了,她都抢过n回了,夜路走多了总会撞见鬼,虽然凭她的身手可以安然脱困,但顶着个通缉犯的帽子始终不太利于追求行动。像现代一样当个游医?古代的药铺医馆都有各自的行规,不可能按天数雇佣她这个医术不明还只能打零工的女人坐诊。当店小二筹钱?太劳身体;洗盘子?太劳身体;采药卖?太劳身体;挑担卖小吃?太劳身体……在否决n个想法后;在无力地卧倒在街角处,一个老者丢给她一个铜板后,她眼睛一亮,想到了里的北丐洪七公。最终决定做个不事生产、四海为家、逍遥自在的丐帮弟子。远离动手动脑n天之后,她越发体验到了做乞丐的快乐。做乞丐可以不需要一丁点廉耻,不用在意任何人轻蔑的眼光,你就算从街头滚到街尾也是一件正常无比的事。乞丐嘛,另一种更彻底更不要脸的泼皮无赖。吃,她不在乎,填肚子即可,当前的身体吃一顿能管好几天。穿,她也不在乎,蔽体即可,身体自动保温,热量永不散失。睡,更不在乎,有个遮风挡雨的破庙就行。反正在二十一世纪时,她的钱也从没在吃穿住上多消费过,几乎全砸在男人身上了。向越国惬意行乞的途中,她也开始了自我反省,为啥二十一世纪的全科医生、杂事万能的天才会自甘堕落到如此地步?经过剜骨挖心的仔细解剖,鲜血淋漓中,她深刻认识到原因之一是辛苦一年,懒病发作;原因之二是那唯一一场异世初恋的彻底失败打击了她的生活激情,而要恢复原本的生活激情就必须尽快投入到下一场恋爱中。想明白后,她立刻减少了横卧街角的养神时间,日以继夜地赶路。终在两个月后,从虞国边城穿过梁国、陈国等三个小国,来到了越国国都邺京。寻寻觅觅,寻到了问柳巷的“依君馆”,她傻眼了。当年的倌魁红罗早在三年前就因病下岗一线,用私家积蓄从前任倌主手中盘下倌馆,搞起了自主经营,并于一年前捧出个新倌魁。在那一瞬间,花恋蝶觉得眼睛看什么都是灰暗的。她呆滞地蹲在街角处一动不动,直到夜幕降临,众多衣着华贵的女人和数个男人跨进倌馆内,荡的笙歌浪笑传出时,灰暗的世界才又重新染上了明艳色泽。有意思,这世界不但平等地出现了妓子和倌子,连接客也体现出公平。只要你有钱,社会道德舆论和国家律法是不会管教你好男风还是好女风的。有买有卖,银货两讫。鱼水交欢,哪管它阳错位?来异世一年,她忙着追求男人,还从来没有认真观察过这种情色服务行当呢。于是乎,花恋蝶很有兴趣地在花街柳巷中连续蹲点了十几天,顺便收了两个乞丐帮她捶肩打杂。第007章过气倌魁红罗“王七,你说依君馆的倌主就是当年的倌魁红罗?”花恋蝶眉头轻抬,还是有些不敢相信,遂再次求证道。“那当然,想我王七自小在这邺京大街小巷中混大,有哪件事能逃过我的耳朵?”在花恋蝶肩上捶着的棕发乞丐故作潇洒地撩开额前散发,脏污的黑脸满是骄傲,“别看这红罗倌主如今的模样倒尽胃口,当年做倌魁时,他可真是一翩翩绝世美男。捧上大把金银渴望见上一面,意欲一亲芳泽的达官贵人那是相当的多,停驻在馆外的车马从问柳巷头一直排到了巷尾,依君馆的门槛都差点被踏平了。只可惜岁月不饶人,红颜薄命,红罗倌魁的身子骨虚病了,接不得客,这依君馆就渐渐门可罗雀起来。直到一年前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个青锦倌魁,生意才又逐渐好转过来。”花恋蝶略微诧异地偏头斜睨她,淡淡问道:“你上过学?”王七不好意思地半低了头,伸手抠抠后脑勺,尴尬一笑,“小时上过两年,后来父母病亡,家产被叔姨夺取,便做了乞丐,这一做就是七年。”长细的眉眼间透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自卑和忧伤,“后来又不想辱没原本姓名,便只承了家族姓氏,胡乱另起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