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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的她,他比她大两届。那时候的她看起来没现在开朗,有点忧郁。她的五官很很漂亮。特别是鼻子,小巧又精致,鼻梁很高,像希腊神话里的雕像,好看又自然。在华人圈里很多人追这个漂亮小姑娘,小姑娘气质出众,就是很难追。每次一有男的动了心思,旁边的男士都要劝那个人放手。因为实在是追不上。后来沈鹤城找到机会和她接近之后,才知道她说有喜欢的人不是为了拒绝他的托辞,她心里真的有一个人。俩人处着处着,沈鹤城就从追求者的身份变成了朋友。后来,沈鹤城家里出了点事,毕业后直接回来,接手恒阳报社。清歌清脆的声音把他从回忆中拉回来,她对着他笑,阳光被揉碎映进她眼中波光粼粼,“去酒店吧,不打算回家那么早,过几天要参加婚礼。”沈鹤城被她的笑弄得心旌荡漾。这女人还真是妖孽!啦啦啦,小叔明天就出来啦?顾南山,我回来了<南山终有路(伪叔侄)(鹿时安)|PO18臉紅心跳顾南山,我回来了清歌办理入住手续之后,便让沈鹤城离开了,她一觉睡到晚上,头有点点晕。酒店的床帘拉得严严实实的,落日余晖从窗外照进来,她眨了眨眼,细小的灰尘在空气中漂浮。她给叶迦遇回了个电话,“迦遇,我在七天酒店,改天再去找你玩吧,最近有点忙。”叶迦遇是她多年好友,俩人以前上学的时候心事从来不遮掩的。叶迦遇知道她一直喜欢着顾南山,而她也知道叶迦遇喜欢的人,俩人惺惺相惜,喜欢的人可望不可及。“好,清歌,这次不走了吧?你回来是为了顾南山……吗?”清歌捏了捏被角,卷着一边被子,细长的腿在外面晃荡。“差不多吧,是也不是,毕竟当年是我先招惹他的。”她望着天花板,漫无目的地想着,这么些年,顾南山有没有和别的女人上过床,不过她想。那个人肯定没有她好,她清楚知道顾南山的一切,以及……清歌对他的迷恋,清歌觉得别人肯定做不到如此。“伽伽,你说,男人是不是喜欢丰满一点的?”“哈哈哈,清歌,别问这种傻问题,一个男人要是喜欢你,他不会在乎这种事的。”清歌突然觉得自己傻里傻气的,思索了一番,她决定出去外面觅食,三月份的B市不算太冷,但也没有太热。她穿了一边薄薄的米白色开衫,浅蓝色百褶裙。裙子下包裹着又细又长的腿,走起路来裙摆一荡一荡的,甚是好看。清歌对于这块地方也不大熟悉,华灯初上,外面是人来人往的人群,她穿过人行道。推开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店面,一家日料店,她点了一份三文鱼和土豆沙拉。这家店的东西看起来还不错,三文鱼看起来很新鲜,经典的日式装修,暖黄色的灯光照的人暖融融的。结账的时候,她被男人精致的腕骨吸引了,那男人带着块银色的手表,手指细长且骨节分明,白得不像是男人的手,有点点病态的白。他两根手指夹着现金,清歌心跳漏了一拍,像坐过山车一样,忽高忽低,肾上腺激素猛上涨。完了,她偷偷回来谁都没说,但戏剧性地碰见了自家小叔。男人的声音像山间明月,落入她心房,一下一下撞击清歌的耳膜,“什么时候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