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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首秀(中) (第1/2页)
布伦特还是感受到了一丝压力的,职业联赛的节奏比青年队节奏更快,对抗也更激烈,下脚也更狠,但也仅限如此而已。歌声与呐喊从身后的看台向外倾泻,而此刻他最不想听的就是这样的声音了。 “小子”路易斯在场上慢跑,有人在身后叫住了他。 盯防他的安东尼杰拉德身体呈一种爆发的姿态,像一只猎鹰瞄准了自己的猎物。“这是你的首秀?”过了一会又继续说道:“我记不太清了,49号,你叫什么?” “是,我第一次上”布伦特说,“我叫史蒂文杰拉德。” 安东尼的脸上闪过一道寒光,“一会别尿裤子!” 若是从前,路易斯定会让对方明白谁才会尿裤子,然后上前证明这一点,但是现在他只是平静地笑笑,这是职业赛场,他将面对比青年队骇人数倍的危险,所以他说道:“好歹我是你哥哥呀”他这么说。 “一会你起跳争顶的时候,我可不会从下面拖住你,等着断腿吧”安东尼赤果果地威胁道。 “随意”路易斯开始往后跑去,“你阻止不了我的。” 比赛恢复,布伦特就宛如一支利箭朝着对手的纵深穿刺而去,如果你想对敌人造成伤害就要用剑的尖端去刺敌人,如果你够快就能在他们身上留下好几个窟窿,这是他踢球的哲学。那个容貌锐利,身躯如巍峨大山,喜欢穿着破旧棉质衬衫,踢球从不穿鞋,手臂上还纹着几串看不懂的西班牙语的教练唐经常说:“快总比慢好。”这是口头禅。 海德沃德不常说话,但从他的选人也可以看出来,追求启动速度推进速度,快速通过中场成为了朴茨茅斯本赛季的目标,也是克敌制胜的法宝。 所以布伦特养成了一次触球可以完成任务,就绝不两次触球,如果两次触球可以完成任务,就死也不要第三次的习惯。快速移动、快速推进、快速传球,贯穿血液,所以他讨厌德林克沃特总是喜欢将比赛节奏控制下来的做法,致命一击的机会不会时常出现,如果为了传好球而表现得很犹豫拖累整个球队的进攻速度,一定会让球队有条不紊地“慢死”。喝水哥对比赛节奏的把控简直稀烂,远不如同窗身体单薄的约翰。 海德沃德最近总是提前换下德林克沃特似乎就是路易斯猜想的证明。 足球界还有一个真理,那就是你跑得永远没有球飞得快,路易斯对德林克沃特比赛节奏的掌控满是诟病,但也不得不承认,他是全队视野最开阔的人,就像鹰眼,港口上的导航灯塔。 几分钟后,朴茨茅斯的进攻机会。 德林克沃特果然看到了在弧顶处威胁位置活动的路易斯,机会稍纵即逝!如果他敲给布伦特,只要稍稍拥有点速度就可以顺势斜插如禁区,若还有点传球功底横敲给跟上的伊卡尔迪或者扫给套边的门迪让他传中或者内切都是理想的选择。 路易斯知道队友看到他了,没做停留开始观察对手站位,反跑,离开威胁区让敌人放松警惕,然后随时准备在杀进去。 半秒后,布伦特开始冲刺,朝禁区里,他觉得脑袋的上方一定有球正在飞跃。 又过了半秒,他人已经到位,但皮球并没有到,“又犹豫了!”路易斯暗自叹道。 在半秒,正当准备看看边裁有没有眼瞎没注意自己越位时,路易斯的耳边传来球迷们的传球鼓点。边裁也没朝他看,因为皮球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