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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1 少年醒醒,两个剑系在一起是没有前途的。 (第2/3页)
校旁边家属区的一位老大爷养的,人家并不是流浪狗,只是喜欢到处散步而已。 自从江波涛赏它一顿饭后,某犬每天中午都在校门口等待投喂,从此江波涛再也不用丢掉剩饭了。其他同学觉得好玩,也试着用自己的剩饭去喂它,结果人家理都不理,那双直视江波涛时深情款款的狗眼里甚至露出一种看白痴的眼神。后来大家也看出来了,某犬平时根本不愁吃,随着它逐渐长大,江波涛那点儿剩饭还不够给它塞牙缝的,人家之所以等在这里大概只是为了满足身为犬族的情趣罢了。 后来某犬渐渐长开了,于锋才发现它原来是只阿拉斯加雪橇犬。所谓阿拉斯加,就是小时候可萌,长大了就开始撕家了。更可怕的是,它还是只巨型阿拉斯加,成年之后肩高将近一米,犯起倔来它家老爷子都拉不住,学生们看了直接绕道走。当时于锋就提醒江波涛说,这狗体型太大,快别喂了,离它远点儿,万一被扑倒受伤就危险了。都说会叫的狗不咬人,这狗从来都不叫,发起疯来不知道会有多可怕。于锋自己就被它凶过,被一只庞然大物追在身后跑了几千米的感觉,他这辈子都不想再体验了。 可江波涛没见过某犬的本来面目,怎么都不相信这只温顺而忠诚、安静又优雅的大型毛绒玩具会干出那样的恶性行,他甚至觉得于锋对他的“大玩具”看不顺眼,才会不停地诽谤它。直到有一次,某犬终于原形毕露,伸出它的狗爪搭在江波涛的肩膀上,用它的舌头热情地给对方的脸来了一个“爱的洗礼”,至此触及江波涛的卫生底线,永远地失宠了。于是每天中午于锋都会听到从校门口传来孤狼饮月一般的哀嚎,那叫声甭提有多瘆得慌。持续几天之后,由于周边居民的投诉,某犬终于被一辆警车带走了。 于锋现在可以肯定周泽楷跟曾经那只阿拉斯加具有某种遗传学上的亲缘关系,同样华丽帅气的外表,同样深情款款的眼眸,同样沉默寡言的性格,还有那明明实力很强大却故意卖萌、装可怜的恶劣行径……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相似。于锋坚信,终有一天周泽楷会忍不住兽性大发,露出他的庐山真面目,然后被江波涛永远地嫌弃,拒之千里,束之高阁。 但至少这一刻,在江波涛的眼中,周泽楷仍然拥有无可撼动的地位,而他于锋,只是个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朋友。 难道他就不如周泽楷吗?于锋并不这么认为。论荣誉,周泽楷是上个赛季的最佳新人,而他是本赛季的最佳新人,不仅如此,他还有一冠在手,明显压了对手一头;论时间,他跟江波涛青梅竹马,时至今日已有近七年的感情基础,而周泽楷呢,和江波涛认识还不到半年,就枪王那沟通水平难道半年之内还能搞出什么幺蛾子?用脚趾头想都不可能。可明明各项优势都指向自己,为什么江波涛就是对他不来电呢? 于锋费解,他郁闷,他焦躁,他想不通。人一旦钻了牛角尖就容易冲动,一冲动就爱干傻事,此时的于锋恰好处于这个状态,他的智商暂时离线了。于是一个奇葩的想法在脑中成形,江波涛既然选择忽视自己,一定是由于自己以前对他太好了。人在感情的领域都喜欢犯贱,你对他越好他越不懂得珍惜,等你不对他好了他反而会注意你,甚至倒过来追求你。因此于锋决定冷落江波涛一下,把爱心转移到别人身上,让习惯了自己“柔情蜜意”的对方产生不适,从而记起自己的好。 那么,从谁入手呢?近水楼台先得月,于锋左右看了一眼,就他了! 正巧这时服务员端上了最后一道菜——一砂锅色泽金黄的小米粥。这粥是加了大麦米和红小豆精心熬制的,具有健脾养胃、补气益中之功效。尤其是在吃过大鱼大rou之后,热乎乎地喝他一碗,这一顿宴席便是尽善尽美、无可挑剔了。 “黄少,我给你盛碗粥吧。”于锋说着就给黄少天盛了一碗小米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