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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2/2页)
保护她……”和玉得了便宜卖乖,欢呼雀跃于灵均哀重的悲伤。 “不怪你。”灵均低下头。 他对命运不曾低头,他靠双手在肮脏的港岛撕出一片天。 可是这一片小小的天空被秉文无情地遮住了。他没有了太阳。 他认输。向秉文认输。 和玉的眼底浮现疯狂的欢喜,甚至来不及隐藏。她的灵均终于重生了。 她天真地想,这是她的灵均。他的身上打上了她和玉的烙印,他是属于她的,完完整整。 后来,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一个夜晚,她才反应过来,这一刻的越灵均不是全新的越灵均,而是另一个叶秉文。她高估了她一厢情愿的爱情。 灵均低调出狱。 他什么都没了,但是得到了一个老婆。 阿麦跪在他面前领罚,灵均却摇头,一言不发。 他懒得惩罚任何人。所有罪孽都应该算在秉文身上。 嘉仁和小美的死让他明白,留恋过去的人只配得上一个“死”字。 灵均的婚礼很高调,先前的低调都是为这一刻作铺陈。 和玉不穿白色婚纱,非要穿绿色裙子,露着两条藕白色的手臂,高傲地翘起下巴。她的全港岛最美的新娘。 黑帮与黑帮的联姻不如警司和黑帮的联姻规矩那么多,怎么华丽怎么来,尤其是和玉,一场婚礼换了十二套衣服,把婚礼办成个人服装秀,灵均甘为陪衬。 他望着最美的新娘,想起很久以前的那个肮脏混乱的晚上。他曾和一个男人滚到婚床上,完成了只有两个人知道的婚礼和洞房。 他认为他已经结过一次婚了,所以必须忠诚,这颗心给过叶秉文就再也不可能给其他人。可是叶秉文不要他的真心,他只好把真心摔碎。 他太累了。爱情真的很累。别再去爱。 话事人是谁已然不重要,叶秉文掌握着兴安会百分之九十的地盘和产业。他杀掉无数人,长长的街道浸泡在鲜血里。 从灵均手下出逃去投诚的人被污作“卧底”,一个不留。尸体堆在后山,尸臭漫天。 燕青劝秉文:“文哥,够了,杀掉太多人了。” 秉文只是摇头。“快到时间了。” 燕青忽地抬眼,紧盯秉文。 “文哥,什么意思?”燕青装作不懂。 秉文淡淡地看他,不悲不喜,末了,拍他的肩膀。 “送宜桐回家。” 宜桐和秉文素来关系不好。婚后,宜桐明确告诉他:“我一直有一个喜欢的人”。 秉文笑了笑,说:“正好,我也有。” 时间先软化了宜桐,令她觉得秉文这个人不错。长得比她的旧情人帅气,对她很温柔,事事都听她的,纵容她的小脾气……简直完美。 她的心开始朝秉文倾斜,学着如何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妻子。她本是警司派来监视秉文的,但是监视人爱上了被监视人。 这是全盘皆输的开始。 而后秉文的情妇找上门。那个女人挺着大肚子,说自己的体内有秉文的小孩,小孩不能没有爸爸,动情地请她让位。 宜桐六神无主,哭得很伤心。燕青立马禀报了秉文,最后秉文用一把枪结束一切。 宜桐问:“她肚子里的真的是你的孩子吗?” 秉文反问:“不然还能是谁的?” 宜桐问:“你连你自己的小孩都杀?” 秉文的眼底盛满了荡漾的笑意,细细打量她,好似看一个笑话。 宜桐的爱和恨都果断。在目睹情妇惨死的那一刻,她不再爱秉文。 “阿嫂,在想什么?” 宜桐环顾四周,“这里没别人,不用叫我阿嫂。” 燕青的喉结抖动,艰难地吐出字眼:“……宜桐。” 宜桐点头,也亲密地唤他:“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