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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确实登对 (第1/2页)
他们确实登对
留她静坐了一会儿,其实是谢司晨看电视看累了,便打算送客。向思缪一脸失落:“我不能呆在你家等你女朋友下班吗?” “晚上去吃饭还要绕路来接我,多麻烦啊。” 谢司晨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答应过她。 不过很清楚她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索性默认。他站在卧室门口,指了指厨房,“你可以在客厅范围内随意参观,必要时去找点东西吃。” 是真的一点都不打算招待她。 向思缪朝他竖了个中指,也开始看电视。 谢司晨今天是特例放的假,补偿前段时间一直加班的辛苦。不过不是补偿自己,而是为了下面好几个熬了通宵的员工。 沾了光的闲暇时光,自不会用来陪她干耗。 节目演了一会儿,向思缪就坐不住了,站起来四处参观。 她大学毕业之后整个重心都落在了国外,除了必要,几乎不回国。加上她和谢司晨算不上特别熟稔的朋友,真计较起来,这还是向思缪第一次来他家。 他这些年受华家那位提拔,像一颗锐利的眼珠,放在华润的核心里,在明面上替幕后的人监视着一切。 一把便利且足够忠诚的锋刃,能得到的宠爱自然不会少。 向思缪摸着落地窗的玻璃,窗外高楼大厦迭起,层层叠叠之中分布得错落有致,稍稍眺望,便能看见外滩被灿烂阳光晒成一片金色的波光与湖景。 她家背景不浅,对华润的私事早有听闻。 如果说几年前重逢,见到谢总变成谢助的时候,向思缪是略微可惜,那么前段时间在美国偶遇谢司晨这件事,称得上让她咂舌。 他们初初出入社会的那几年,国内的经济大环境算不上太好。比起顶着压力去承担一个成则败失则亡的风投公司,应届毕业生最保险最理智的出路应该是向大厂投出自己的简历。 所以向思缪当初觉得他们这班学弟很有胆识,尤其是谢司晨。 他有野心且具备实现梦想的能力,家底不算丰饶但至少不算拖累,符合许许多多个如今已经登上财经杂志的金融大鳄白手起家的条件,身边还有一群愿意同甘共苦的朋友……年轻人的热血是这个世界最不可小觑的珍宝,可在机遇面前,也是最不值钱的破烂。 他或许差点运气。向思缪这样想。 她顺风顺水惯了,不知道也无法感同身受谢司晨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期间又该有多辛苦。但即便如此,见过无数成功与能者的她,也还是会感慨一句,了不起。 脚踏实地的付出不会对不起他,所以华总信任他,抬举他,在他身上投注的信任更甚自己的骨rou。 他明明抓住了上升通道的扶梯,在这个过程里也理应被金字塔上的人同化。 为什么会做出了意料之外的选择? 她所处的公司和华润是长期性的战略合作伙伴,所以那天的会议她到场是正常,意外的是谢司晨也出现在这里。 那天他说他赶时间,向思缪以为是别的事,并没有猜到是回国。 毕竟美利坚这样的国家,你握着足够的资本来,就不可能不流连。这里是为有钱人敞开的极乐世界,是能够满足一切虚荣和幻想的伊甸园,向思缪驻足数年,早已乐不思蜀。 可第二次出席,已经找不到那张面孔。 她好奇地问了一嘴,才知道他并不是调职。 下班后和那群白人聚餐,席间又提起这件事,向思缪在语速极快又夹杂口音的英语里听懂了,是他拒绝了留任。 华总的心思早就昭然若揭,他却始终装傻。 主人最讨厌宠物的违背,他不会不清楚。 退一万步,凭他谢司晨的能力,为什么要回到即将落幕的电影里当一个群演? 向思缪想不明白。 人一旦陷入了睡眠,时间就十分轻易度过。谢司晨是个很注重效率的人,不仅仅工作时全神贯注,休息的时候也是。所以他没有听见向思缪的离开,直到醒来看到她留在茶几上的便签。 大小姐自顾自订了餐厅,还强调了他们不要失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