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娇_分卷阅读4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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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4 (第2/2页)

地小篆较劲。虽说是婴儿穿,会写也会读。但实在是同简体字差的太多,比繁体字还不好写,所以从小她就嫌麻烦。馆陶宠孩子,陈午更是惯孩子。

两夫妻颇为默契地达成了一致:琴上这么有天赋,别的差不多就行。所以,就造成了阿娇如今的局面。

刘彻手把手地教了一会,春陀悄没声地站在殿门口躬身示意他。他给阿娇划定任务后,就出了殿门口。

静谧的夜晚,灵动的丝绒般的云旁是繁星点点。夜风有些凉,他站在四下无人的夜里,听春陀压低声音地禀报。夜色昏暗中,他脸上忽晴忽暗。

☆、第三十七章黄粱一梦

良久,春陀听见他分不清喜怒的声音:“下去吧,叫可以开始选人了。”

jiejie,是想学姑姑,想成为第二个在长乐宫未央宫呼风唤雨的大长公主。

母后不会是太皇太后,自己也不会成为父皇。

他转身回侧殿,阿娇正趴在桌子上练字。没有样子,他皱了一下眉头。一听到他来的脚步,她马上站直了身子,挺直了腰,悬着手腕像模像样地写。刘彻有些憋闷的心情一下叫她逗笑了,他也不拆穿她。

走到她身边,纠正了一下她的姿势。自己取过一旁搁在笔架上的狼毫,铺开一张金关纸,下笔雄建有力。

阿娇早就写不下去了,见大帝要露一手好奇地凑过头去看。他三岁习字,对自己的要求又高,自然不是阿娇这种入门汉比得上的。

刘彻运笔圆浑而遒健,转折处柔和圆匀。笔画停匀,上密下疏,沉着舒展。阿娇看到后面,也屏住呼吸了看他写。

终于,他写完了最后一笔。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他写的是大风歌,高祖直抒胸臆,雄豪自放的代表作。

第三句他没有写,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他把这句留在了心里,他的手腕悬的高高,终于还是放下了。

七国之乱,和亲之辱,凌辱之恨。

他一刻也没有忘记,他深深地记在心里。初登帝王的头年就改革马政,鼓励民间养马。

后世总是为汉武盛世而津津乐道,为卫青霍去病大破匈奴而与有荣焉。而这一切的缔造者,现在就像十九年蝉一样埋在地下,等待着夏鸣。

不管阿娇对自己的命运抱着怎么样的感受,总是会真挚地为刘彻骄傲。农耕民族的历史上,能出刘彻这样一个战争霸王,打出几千年的威风来实在是历史之幸。大概,没有几个不为这个千古之帝文治武功所折服的吧。

刘彻舒了口气,转过头想看看阿娇写的怎么样。就迎上她满眼放光崇拜的眼神,瞬间就被满足了。

他一下就被治愈了,他伸出手在她头上摸摸:“怎么了?不好好写自己的。”

明明就是想自己夸他,真是幼稚。阿娇抽动了一下嘴角,没有接他的话茬。在案上从两端轻轻拿起刘彻的手书,有点可惜,现在的纸又黄又糙还这么贵。

不过,这份可惜就是和大帝说他也不会懂的。她轻轻吹干墨迹,扬起下巴满脸明媚地说:“陛下,这个可以给我吗?”灯下的她,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

阿娇不喜欢书法,自然也就不喜欢收集这些。现在想要,还不是因为是我写的?大帝脑补的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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