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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1/2页)
子里的长明灯光里,就能让窗边的祈注意到我的到来。瞎眼的错过和矫情的偏执,几乎贯穿了我的人生,又有几个人如我一般,前半生追逐不停,后半生又追悔莫及?耳中传来一声铃铛的震响,我努力睁大眼睛,看到祈投在垂曼上的影子站了起来,盯着地上发呆。我眷恋他的拥抱,怀念他的体温。伸出手,用指尖凌空描画他的轮廓,勾住他的手腕,缠上他的五指,仿佛他的体温便这样递了过来,让我特别安心。安心是因为,我一直像支风筝,在自己制造的风里漂泊不定,没有前路亦没有退路,甚至不敢降落。我曾以为,自己会这样了此残生,可现在我并不觉得,风若是停了有什么不好。会变成那个样子,我一直以为是mama的错,可是抚摸自己的肚子时,我并不觉得当母亲的非要担待晚辈的恨。爱与不爱只在一念之间,我的一念,便是要好好爱着和祈的孩子。不管是出自什么心情,或者有所计量,我只是不想再负他,也不想继续负自己。如果一切还来得及,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飞,我保证!所以你可千万要等我过去,祈,等我……夜风微凉,困意更浓,我的手指压在阴影和光明的交界处,没法再进一毫。最后一节人生走马灯,从我身体里抽了出去,我在朦胧的视线里,看到祈拉开了门。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知道,那时的我会垫着脚尖,张牙舞爪的扑过去,生怕他听不见似得大声嚷嚷着说话,我想说……“妖孽!我来也!”第55章风筝线(上)年幼的时候因为喜欢她,老是吃不饱睡不好,决定守护她的时候,也一直培养自己的力量,然后努力为我们的将来做准备。不管怎么说,我喜欢她这么多年,曾经不是没想过放弃她算了,吃力又不讨好,可是真要丢下她,会让我比死都难受!小时候我就老觉得自己将来混得那会是相当的不得了,美酒佳人那是满车满车的往我家拉过来,不是精尽而亡那也得醉生梦死啊!梦想什么的在现实里都太扯淡了,弄半天我竟然是个痴情种子,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还是那种不开花的铁树!为这事我没少掉头发,小虎牙都给我磨平了,最后发现没得治了,蔫气了好一阵子!最后我觉得不成!痴情那可是高尚美德,古往今来也有不少类似的感人故事,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潘金莲与西门庆……好像哪里不对??反正那都是要名垂青史的,我一想到这儿顿时来劲了,我去!这不就是通往英雄的阳关大道吗?男人活成我这样其实挺悲催的,尤其当我想给心爱的女人展现我们未来的家的时候,她却卷卷铺盖逃走了。我找过,发了疯一样的找过,最后却选择了放弃。不是因为我不再爱她。如果她认为,一切相遇都是为了错过,那么不论我把她找回来几次,她总有一天会再离开。我想,我所要表达的意思应该都已经传给她了,不管她要飞多远,我都会在原地等着她回来。而这一等,就是整整八个年头。八年时光真的很漫长,我用堆积如山的工作压着自己不得相思病,致力于工作又清心寡欲这样的好形象,在洋鬼子夸大其词的宣传里,给我弄来了不小的名声。趴在书桌上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