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欢喜,我的青春遇见你_分卷阅读3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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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7 (第2/2页)

一丝兴趣随着时间流逝,也被慢慢忽略。直到第二次再见到她,她的身份从爷爷的得意爱徒变成了范夏的闺蜜兼舍友,我开始相信,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没想到她也记得我,我忽然很开心。跟她相处很舒服,她话不多,总是安安静静地,却不会让人忽略她的存在,一顿饭吃下来,我对她兴趣大增,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子虽然说话做事淡定从容,实则着实羞涩单纯,我明明知道,却偏偏忍不住故意过分亲热地叫她懒懒,故意让她随范夏叫我哥哥,看着她抽搐的嘴角和绯红的脸,我的心情很好。

但也只是感兴趣而已。所以当在竹舍吃饭的时候知道她有男朋友,并且她那小男朋友还是钟家那个在同龄人中十分优秀的小子时,除了有一丝不爽,我并没有其他的情绪,那只是商人的本性,对于自己看中的东西,知道她原来已经有了主人,多少有些不舒服。范夏何等聪明且敏感,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告诉我她和我身边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她和钟家那小子两情相悦,感情很好,让我别打她的注意。

我笑,端着茶抿了一口,淡淡回了句:若是我真的打了主意,输赢也为可知。

虽然那样说,彼时的我却清楚那个女孩还远没有让我付出这般行动的价值,我已经29岁,不再是感情用事的毛头小子,若是有付出,必得回报,这是我一贯的作风。

但是当时的我哪里能料到,碰上这个叫做林燃的女孩子,我会变成不计得失的傻小子。

我讨厌看她哭,讨厌看她一次又一次为了别的男人失魂落魄,我烦躁,我口不择言,我不由自主跟着她,陪她在马路上毫无形象地喝啤酒,听她醉了以后没玩没了地说着她和别人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忽然发现,我似乎爱上了那个貌似淡定实则脆弱的女孩,我觉得好好笑,我一个快30的人,竟然因为一段爱情爱上了一个人。

我开始以美食为诱饵,三天两头约她出来,快一年的时间,她终于可以像在范夏面前那般,和我没大没小,嬉嬉笑笑。我很开心,却不满意,我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挑明我们之间的关系。于是我没日没夜地加班,连带着整个公司高层战战兢兢,终于在国庆即将到来之际挤出了一个星期的假期。

云南之行很快乐,忽略掉她偶尔太过有分寸的正经,我们就像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虽然期间有些事她刻意瞒着我,但其实我有很多事,也没有让她知道,比如我其实远没有她想的那般恐高,比如在玉龙雪山上,我拿着一枚硬币向三多神祈祷,比如在松赞林寺,我捐了大把香油钱,所求无旁,不过一个她罢了。

所以她不知道,当我三天后找到那枚许了愿的硬币时,我有多高兴,但是当看到那串红豆手链上刻的那八个字的时候,又有多伤心和失落。

云南回来后我半月没去见她,有时候看到好吃的,总是不由自主想起她,想跟她分享,有几次甚至把车开到她小区楼下,但是一想到她在我一心一意想着她的时候却心心念念着别的男人,我就恨得牙痒痒。

过生日那天晚上,我终于表露了我的心迹,尽管时间地点环境都不是原来我所设想的那般温馨甜蜜,但是我等不及了,这丫头太笨,又畏手畏脚,所以我只能逼逼她。

我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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