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的野兽_分卷阅读7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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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7 (第1/2页)

    ,它们依然能够辨识出自己,不管再怎么装出一副能把生活管理得井井有条、能把每一天过得积极向上的模样,都还是那个怯懦的、无助的小男孩。

和很多很多年前,那个站在一个不开灯的房间里,面对着一只已经开始爬上皱褶的大手,满脸惊恐、但是就是没有勇气开口说出半个“不”字来的怯弱小男孩,没有半分区别。

直到现在,饶朗都还能清楚的记得,那个房间的窗户分明被那只渐有褶皱的大手一扇扇细心的检查、严密的关好,那个房间里应该是一丝风也透不进来的,可是自己分明能够感觉到一阵凉飕飕的风,从自己的大腿根部吹了上来,直吹进了自己的体内,那时太过幼小的自己还不能明白有一种形容叫做“彻骨的寒意”,只是觉得自己的浑身都冷到不受控制的疯狂颤抖。

是因为……自己的裤子被脱了下来么?可是那分明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又是哪里来的一阵风呢?

每次饶朗的记忆到了这里,他都会强逼着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再想下去。好像一旦再想下去,那藏在记忆深处的什么东西,就会让他彻底崩溃,如坠深渊、再也没有能够重新爬起、生还的一丝可能。即便强逼着自己硬生生切断记忆的话,会让心里本已恶声咆哮着的野兽更为不满,不断嘶吼着、挥舞着利爪想要饶朗去面对过往,但是饶朗当真没有这般的勇气,与面对那样的过往记忆相比,饶朗甚至更愿意选择跟心底的这头狂暴野兽作战。

虽然每一次,他都被这野兽打得溃不成军,没有任何战胜的把握或可能,为了把这头野兽困在自己的体内、让它不至于出来伤人,为了让这头野兽多少能够宣泄一下它的怒气——

那寄宿家庭年轻男主人每逢深夜听到的“咚、咚”闷响,都是饶朗还如在国内时一般,一下下把自己的身体往书柜、桌角、地面或任何坚硬、锋利的地方撞去。唯有这样到最后会让全身麻痹到没有任何感觉的痛感,才能让饶朗心底的那只野兽获得稍许的宣泄快感,直到把饶朗折腾到耗尽了全部的体能、再也动弹不了分毫,心底的那只野兽才会懒洋洋的打个哈欠,意犹未尽的如重回山洞里的恶龙、盘着尾巴不甘心的睡去。

寄宿家庭的年轻男主人,名字叫做雷。他的年纪与饶朗相仿,单从外表看起来,是一个普通到甚至会让人觉得有些奇怪的男人——因为从他的身上,几乎挑不出任何一个可以反映他独一无二个性的细节,似乎所有的这些细节,都被他刻意的回避掉了。他留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偏分发型,如果大家都是三七分,那么他绝不会在任何一个再忙乱的早晨,让自己的头发出现二八分的情况;他穿着和每一个IT技术男一样的格子衬衫和宽松牛仔裤,如果这一季绝大多数人选择了黄色和蓝色的格子,他的衣柜里也断然不会出现红色或任何之外的色调;他的鞋永远是白色或灰色,不抢眼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指甲剪得短短的,绝不会让你从他指甲缝的小渣滓里看出他昨晚吃了什么除披萨和可乐以外的东西——毕竟只有披萨和可乐才是IT技术男的标配。

如果那时的饶朗,不是受困于自己日益严重的心理症状太过,而还能有一些体力和精力留出来观察身边的这对年轻夫妻,他一定会觉得无比的奇怪:这个世界上,当真会有这样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个性色彩可言的人存在么?正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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