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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兔子,兔子们,以及对兔子们的酷刑 (第1/4页)
1、兔子,兔子们,以及对兔子们的酷刑
那是金露华很小很小,甚至都不太记得清,时候的事情了。
她养了一只兔子,毛茸茸的,非常可爱,我管她叫“雪球”。
大家都听过那首歌吧?——小兔子,白又白,爱吃萝卜和青菜。
露华从小起,就是个好学生,最遵从老师,以及书本上的那些话。
书本上的,工整印刷着的,蚂蚁般密密麻麻,到处爬行的那些话……
于是露华洗了好多新鲜萝卜和青菜,还有干净的水,喂给兔子吃。
可不知怎么的,兔子似乎很怕她,只是瞪着红色眼睛,簌簌发抖。
金露华意识到,兔子如果不吃,就会饿死的。
于是她拎起兔子耳朵,半强迫地喂给兔子吃。
第一天,小兔子吃了不少,又被灌了好多水。
第二天,小兔子就拉稀了。
露华是个很有耐心、以及责任心的人。
既然养了,就要认真负责,照顾到底。
她给兔子擦干净,还给她洗了个澡,用毛巾仔仔细细擦拭干。
放回笼子里后,兔子似乎更害怕了,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第三天和第四天,露华重复着第一天和第二天;
第五天和第六天,便重复第三天和第四天;
然后等到第七天,兔子就死了。
要知道,为了照顾兔子,露华耽误了很多学习的时间。
兔子一死,所有的努力、付出,全都白费了。
露华太小,尚不理解这个神奇的世界的奥秘,于是勃然大怒,又嚎啕大哭。
她的父母,因为没有文化,或者只是想单纯虐待她——给露华狠狠揍了顿。
“再养兔子!就打死你!”
他们如是得出结论。
而露华也得出了个人生结论,那就是——
“你付出了很多,但却不一定会得到,付出该有的回报。”
现在的露华,是长大后的露华,游走在奇妙的成人世界里,并设法生存。
不光是露华,我们所有人,更包括正在读这些文字的诸位,以后都要如此——
这不,一对儿夫妻,被捆住手脚,塞住嘴巴,毛毛虫一样,在冰冷水泥地上蠕动。
周围则是群如狼似虎,凶神恶煞的打手,手上沾着鲜血,眼里放着凶光。
原来这对夫妻,为了筹钱给孩子治病、还债,跟黑市约好,各卖一个肾,和300g肝脏。
然而事到临头,这对夫妻反悔了,而且不听金露华的劝,报了警。
警察行动前,黑市先找到了他们。
而金露华,作为这对夫妻的律师,因为不到一万的律师费,也被带到了这里。
即便如此,面对黑社会们,金露华依旧不卑不亢,履行着合同上的职责:
“——但即便如此,所有人的付出,也需要被尊重!我的委托人,这对夫妻,之所以做到这一步,都是为了孩子。出于本能,出于害怕,才做出了这个错误决定!”
露华试图讲道理,当然不是对着,那些可能字都认不太全的打手。
她讲道理的对象,是黑市首领,一个绰号叫“杨主任”的女医生——
杨主任大概四十出头,烫着头时髦的卷发,而且跟露华一样,戴眼镜、打领带,文质彬彬。
只是她的白大褂上,沾满了尚且温热浓稠,散发新鲜气味的血液。
而且她手里拿的,既不是病历文件夹,或者写病历的钢笔。
那是一只连着粗长电线,刃口沾满血,和血色残渣的圆锯。
而她的眼神,也跟圆锯刃口一样,锐利、冰冷、亟待着要破坏什么——
好在露华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