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不穿打底裤判几年 (第1/2页)
你们这不穿打底裤判几年
下午三点半放学后,智夏她们有各自的社团活动需要参加,刚转学过来的笠子得等到下个学期才能加入感兴趣的社团。 问题是笠子其实都没兴趣,她的最大爱好是逛街购物。但见新同伴们这么热情,她还是笑盈盈地把几张招新宣传单装进书包里,然后元气十足地一边走一边和智夏她们挥手道别。 社交电量要用完了呢,感觉脸都要笑僵了,笠子想。 回到家后,笠子把书包一放,直奔松岐莲的房间。 自从上次吐了松岐莲一身后,笠子在他面前索性装都不装了,直接放飞自我。 因为这家伙真的没去告状。 那她只好,勉为其难地,变本加厉了。 这次呢,是她染回黑头发需要钱。 继父给的零花钱确实不少,但她目前花得就剩饭钱了。 这不能怪她呀,是这大城市的诱惑太多了,各种消费场所琳琅满目,物价又贵,她也没想到自己能花这么快。 上次她误入一家奢侈品店,那里的销售人员既温柔又长得漂亮,接待她的小jiejie告诉她喜欢的款式都可以试,不用害羞,后面试上衣的时候更是三言两语就把她哄得飞上天。 直到回到家,笠子才发现自己买了一件略看美丽细看丑陋的废物,不过又不是自己的钱,她根本不带心疼的,结果现在时限一过,是想退也退不了了。 把东西出二手吧,她舍不得,总觉得万一以后能搭配上呢? 让她去和家长再要点钱,她又觉得不太好,万一挨顿嫌呢,松岐莲那家伙准看她笑话。 因此,笠子决定忍一个月,控制自己的消费欲望。 不就是不能乱花钱吗!简简单单就过去了。 哎,事情变成这样真怪不得她啊!至少笠子本人是这么觉得的。 在笠子读初中的那段时间,她偶然认识了位富家千金,对她可好了,天天跟着对方混吃混喝,于是就养成了这大手大脚乱花钱的习惯。 好在老天不负花钱人,这好日子也轮到她了! 越想笠子越开心,之前心烦意乱的事也一扫而空了,一边哼歌一边在莲房间翻个不停。 她没在干坏事,她是想找他借点钱,转账的话需要经过他同意,所以她打算找到他放现金的地方,然后先斩后奏。 她可真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