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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1/2页)
熟悉的声音走近他身旁,“……Edwin?”他转过头,艾米感到惊奇而笑着说,“很少见你发呆,叫了你好几遍了。”艾德闻用掌心压了压耳朵,手机放下的同时起身,说着,“有点感冒。”不需要她明说,他默契的跟着她走向厨房。路过餐桌旁边,艾米从桌上的果篮里捡了颗橙子出来,脚步没停下,举着橙子晃了晃,“喝点橙汁?”正常人理解她的言下之意,猜想她下一步,应该会给他榨一杯,补充维生素。他们走进厨房,艾米却将完整的橙子塞进他手里,再捧起自己精心准备的沙拉,对他说,“帮我盯着火,十分钟左右可以关了。”这一碗沙拉,她要送去给书房里的男人,他的继父。他刚刚将身子靠向桌沿,走出两步的艾米,又回来说着,“有空的话,顺便帮我整理整理?”她指了指乱七八糟的料理台。他把橙子搁在身后的桌上,调料瓶摆回原位,剩下的食材收进冰箱,再拎起地上的垃圾桶,取下挂在一旁的抹桌布,包装袋和蔬菜碎末,一点一点,掉落下去。艾米很爱她的现任丈夫,胜过她的儿子。在她的认知里,子女是自由的个体,只要彼此爱护、尊重就好。伴侣,才是能陪伴自己走完一生的人。艾德闻不介意,而且深受影响,从小他对母亲的依赖期,就短得不可思议。可能因为太过独立,他对处理人际关系无师自通,想要得到称赞和羡慕的目光太容易,他开始不屑于、甚至轻视那些嫉妒,或者赞赏他的人。这是他的人格缺点,他知道,但是很难矫正。他没有把心思放在谁的身上,因此不曾讨厌任何人,除了陆嘉洛。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每年夏天他们在度假区的家都要招待两位亲戚小孩,身材胖的叫陆正匀,眼睛大的叫陆嘉洛。她眼睛不是一般的大,大得很像一种鱼,透明的,无神的。艾米经常与朋友调侃儿子,说他从出生起就对水中的生物很感兴趣。他承认是如此,起初还想着,自己跟陆嘉洛起码能平和的相处。陆嘉洛没来这里之前,他很喜欢走廊尽头那间画室,她到来几天之后,他就接到艾米遗憾的通知,画室被她霸占,希望他能宽容的接受这个现实。他的大部分东西还是留在画室里,重要的搬去地下室,钥匙归他保管,算是一种补偿。然而,陆嘉洛又想用一盒糖,跟他借走地下室的钥匙。多么贪心,既要画室,又要地下室。艾德闻懒得跟她交流,她太傻了。比如,在他们十一、二岁的时候,六岁的陆正匀脚下垫着凳子,手伸进他的鱼缸里,捞金鱼。导致书柜上的鱼缸倾斜、落下、碎裂,水弹出花盆一样的形状,哗啦啦的散开,变成一地玻璃渣子。阿姨赶来阻止他从凳子下来,然后和艾德闻一起,抢救地板上挣扎抽动的金鱼。阳光下,玻璃碎片和水迹,造就满地金色的肌理。事后陆正匀说,我把它摔在地上,它会不会不跟我好了?陆嘉洛竟然对他说,它不会,因为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钟。早在1966年,密西根大学的阿格拉诺夫和戴维斯就已经证明,金鱼的记忆时间至少有三天。所以,至少三天,它都会记恨着陆正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