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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3/3页)
握住了你伸出来的手。 “伙计?得了吧,我起码比你大十岁。叫我莱姆斯,莱姆斯·卢平。”他带着期待的表情看着你,而虽然你心里还有些犹豫,但你最终还是轻声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仅仅是名字——然后一口喝完了剩下的姜汁汽水。 如果他知道了你的姓氏,你怀疑自己是否还能隐藏你与布莱克家族的关系。你担心一旦他意识到与你在一起的风险,就会立刻远离你。 当他没有再问任何问题时,你暗自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几天你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被你戏称为‘手工艺’的活动上。你将几张彩纸用变形术变成了两张可以覆盖佩戴者一半脸部的面具,然后在每张面具上施加了大约十五个护盾咒。一般来说,要让防护魔法在物品上长期保持是极其困难的,但你已经熟练掌握了这一技巧——斯莱特林的击球手们总是喜欢瞄准你的脸打游走球,所以你从霍格沃茨三年级开始每次魁地奇比赛前都会在你的发带上施加咒语。当然,你还制定了一些基本的决斗策略,比如谁站在哪一边,谁应该更专注于进攻而不是防守(是你)。 这不是你第一次参加双人决斗比赛,但你去年的搭档实在是没帮上什么忙。你还记得那个男人只会站在场地里,看着你完成所有工作。虽然你并不能责怪那个人不出力——毕竟你几乎是比赛开始前五分钟才因为临时找不到搭档而恳求他帮忙。尽管如此,你以为一个拥有你见过的魔杖里最酷的魔杖的男人至少在决斗上会很拿手。 当那颗火球朝你这边投掷过来时,你应该用盔甲护身护住自己的。你想你那位前搭档应该还是会舍得动动他的纤细手指,保护他那头引以为傲的丝滑金发不被烧成灰烬。 等待星期四到来时,你为自己打造了一个日程表,好使时间流动得快一些。你通常会一大早出去散步,然后在对角巷开始变得拥挤时回到房间。每隔两天你会给朋友们写一封信,但你已经习惯了看到空爪而归的猫头鹰。剩下的下午时间你则是用来复习年底的普通巫师等级考试,再下楼吃一顿晚餐—— “小心!”有人从走廊对面喊道,声音中带着明显的恐惧和惊慌。当你转头看向他时,一只咖啡色、毛茸茸的中型生物朝着……你的脚踝冲了过来? 一个“昏昏倒地!”就简单定住了眼前这个凶猛的生物,它那人类般的牙齿在距离你裸露的脚后跟两英寸的地方被强制停下,嘴角还挂着一块破裂的皮带。你谨慎地用一只手把它捡了起来,经过仔细检查,确定手中的生物其实是一本书。 嗯,具体来说是《怪兽的怪兽书》。真是个好名字。这世界上有谁会不会喜欢一本充满攻击性的书呢? 显然,眼前的这个男孩就是那样子的一个怪咖。他有些气喘吁吁,显然是刚快跑了一阵子。他那一头黑发既乱又蓬松,额头上的闪电状伤疤隐约露出一角。你猜想他刚从对角巷散步回来,而不幸的是,他的怪兽书大概在他打开房门时逃了出来。哦,他甚至还端着一个巨大的樱桃圣代。 哼,这解释了为什么今天早上为什么你会被对角巷最好吃的那家冰淇淋店毫不留情地赶了出来。冰淇淋店的老板,福洛林·福斯科,肯定是认为你会背叛魔法界,把大难不死的男孩的下落告诉你的‘主人’。 所以有没有人能来告诉你,为什么哈利·波特会和你住同一家旅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