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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2页)
把所有的原片都交给了我,他认为艺术家的感知力与领悟力是最强的,尤其是对美的把握。“想知道这么几年,你还只是小小主笔的原因吗?”他突然对我笑了一下,轻声细语地回答:“不想知道。但是,你的工作也跑不了。”呵,就是这个人,口口声声说要和我做兄弟。我的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是隐藏起来的,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才敢偷偷翻看几眼。但往往就是因为这几眼,我无数个美妙的夜晚都消失殆尽。那是关于隆晨的专属文件夹,我自欺欺人地以为把它隐藏起来,就会眼不见心不烦。其实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心里才会愈挠愈痒。很多时候爱情给人的感觉都像是自我催眠,我可能只是有一点想她,但是经过心底那个声音的无数次暗示,脑电波传出的消息告诉我,我很想她。无数个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晚上,我就是靠着这样的信念麻痹自己。这几天我在专心修图,每一个细节都不忽视,甚至比大学的时候还认真。隆晨给我的感觉就是典型的处女座,嘴巴毒死人不偿命,强迫症发作起来简直让人发疯。“这个表情不对,看起来非常凶。”“这个样子好奇怪,我的脸真是太大了,你改改。”隆晨深处手指对着电脑屏幕指指点点,眼神专注。“我觉得挺好的,夫人天生丽质,根本不用在乎这些细节。”她听了我的话,一百个不愿意,硬是守在我身边看我一点一点地动手。自习室也就变成了我们“工作”的场所,有时候走出教室才发现,寝室都快关门了。然后我会拉着她一路快跑,最后,她会在寝室阳台的窗户边往下看我,得意洋洋的表情。一个人修图的时候,我会无比怀念那些夜晚,好像隆晨还在身边。又是一个大天亮,我在书房的桌子上趴了一宿。今天是陈墨通知我去拍片的日子,这猛然激起了沉寂已久的斗志。不过看着镜子前硕大的熊猫眼和快掉到胸口的眼袋,我猜想今天又要输了。我妈没再逼我穿那件开了光的衣服,当然我死也不会再穿,它简直成为我人生中最大的败笔。男人天生也是爱虚荣、爱攀比的动物,我试着把我妈每天涂涂抹抹的东西用了一下,感觉没啥效果,只求心理安慰吧。穿西装,太正式了吧;运动服,太随意了吧;休闲服,太大众了吧。后来,我也不知道我是穿什么去的,既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也抱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我到摄影棚的时候,隆晨刚到。这次终于不是豪华加长版的劳斯莱斯,只是普通的奥迪。开车的是一位大叔,我的心理终于找到了一点平衡。她看着我傻傻愣愣的模样,一副无语的表情。或者是因为看到这次的摄影师又是我,才把我打量几眼,随口说道:“真巧。”巧个屁,为了这两次破摄影,我耽误了自己多少工作。不仅被当成免费的劳动力,连好脸色都不给我。可是我心底竟然有一丝丝的窃喜,毕竟她还没忘了我。这次写真的风格和上次不太一样,走的是清新甜美的路线。对于这种风格,我个人是很能把握的,如果上升到陈墨的“艺术感知理论”,可能是更好的解释。隆晨在拍摄完成之后就直接离开,当然我也不像上次那么愚蠢,傻傻地看着。她前脚坐上奥迪,我后脚就发动自己的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