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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4 苹果 (第2/2页)
r> “确实没有。” “那你会弹琴?钢琴?” “一点点。” 她的手指在空中,模拟着在琴键上跳跃,说:“应该很好听。” 何明莱这时开口:“沈总,今天中午就留下吃顿便饭吧。” 沈临洲说:“没这么大牌,叫我名字就好。” 那怎么行。有求于他,自然是得捧着。 何明莱不但叫,还毕恭毕敬的。 暑假留校的老师们都是自己做饭,池乔跟何明莱一起去厨房。 原本说外头热,叫沈临洲在办公室静候,他说想去看看,就变成三个人。 先宰了鸡,又从地里摘了一些新鲜的豆角、辣椒、茄子、丝瓜什么的,做了一桌子菜。 池乔年纪虽不大,但帮父母做惯了家务,动作十分麻利。 沈临洲注意到她的手。 她发觉了,但没有打算遮掩。 她手指很细,但生得并不好看,皮肤又糙又黑,一点也不精细,指甲倒是修得整齐——这是唯一的优点了。 她想,他们之间有不小的阶级差距——这是世上最直白,也最残忍的东西。 所以她藏无可藏。 到现在为止,池乔都搞不清,那个姓沈的哥哥是什么来头。 只知道,他的到来,和她有关。 因为老师暗示她,要表现得好一点。 池乔的嘴甜,不是生意场上的阿谀奉承、油嘴滑舌,因她没出社会,成长环境又简单,反倒透出稚拙、朴素。 她个子小,不及他的肩膀,看着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一两岁。 何明莱临时去外面接电话,留池乔和沈临洲在屋里。 池乔问:“哥哥,是不是菜吃不惯?” 每道菜他就象征性地动了两筷子。 她想想,作势要起身,“你吃西瓜吗?井水泡过的,又凉爽又甜。” “不用,你多吃点。” 不算关心,只是客套。 但池乔当真一刻不停地吃着,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毕竟平常日子难得能吃鸡。 沈临洲见她吃得格外香,问:“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她有些茫然地摇头,“不怕啊,你是老师带过来的,怎么会。” “假如你老师也不知道呢?” “老师相信你,而且,你身上有一种,”她思忖着,下了定义,“很干净的东西。” 这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没有圆滑世俗的市侩,没有饱经磨难的沧桑,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傲慢。 像……一颗苹果。 不管它身处路边摊,还是高档餐厅,都不会显得太廉价,或者高攀不起的水果。 大概是沈临洲给了她错觉。 她以为他们有钱人,都这样好相处。后来才知道,不是的。很多人的傲慢与偏见早已刻进了骨子。这个道理,她去了庆城才领会到。 而当时的池乔,想到一种可能性,是不是,他能帮自己去庆城上重点中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