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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微博小号里。 其实,这一天,她是失恋了。 说是失恋,也称不上,她刚毕业就进了这家公司,已经有两年时间了。一开始部门里有七八十人,大家彼此各不相熟,见了面脸招呼也很少打。后来公司经营不善,裁员数千人,他们部门也只剩下十几个人,重新编排座位,挤在一起,才开始真正有了交集。 她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和全公司公认最帅气的男神做了同桌。 那张脸,是只要一贴近就会让人心跳加速,那双眼,是每每与她对视时她总要红着脸错开。 她认识男神两年,却第一次与他如此靠近。他语气柔和,表情温驯,是个安安静静彬彬有礼的美男子。 职场里不乏大腹便便头发稀微却还爱拍着大腿自吹自擂的中年油腻男人,但是他永远谦和,说话时不疾不徐,坐在她身侧,好似一块美玉。 她毕业后其实不曾再化过妆,在衣服首饰上留存几分心思,她那点微薄的工资,几乎全被她用来填饱肚子。 但是,他坐在她身边,美目灼灼,白得像梨花,她不自觉地枯黄了。 奇特的是,男神的清俊容颜并没有使她低到尘埃里,而是唤醒了她爱美的天性,叫她想起来,她曾经也是一个清秀的孩子,在学生时代,亦有不少追求者。 只是工作后,这爱美的天性,被她湮灭了。 她又重新傅粉施朱,扔掉衣柜里那些灰溜溜的大码女装,换上当下最流行的多巴胺穿搭,揽镜自照的时候,因为看不见发福的身体,单看一张脸,也是有几分姿色的。 “我好漂亮啊,”画完全妆,她抬手捏了捏绯红的两腮,对着镜子有些惆怅,“要是我不曾患上暴食症就好了。” 好想回到大学的时候呀。 她因为工作后长胖自卑了许久,竟因被俊美同桌的温柔和煦而渐渐治愈了。 “我一定是爱上他了。”她想。 去吃羊rou汤的那天早上,她在她男神清秀的脖子上看到一块醒目的吻痕。 她的神魂颠倒,一瞬间戛然而止。 然后,她遇到了陆惟光。 一个,和她的男神一样颀长,一样俊俏,个性却截然不同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