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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2/2页)
作者有话说: 虽然很啰嗦,但我还得再说一遍。 这篇文是「古早强制爱」,度数非常高。有涩涩,有霸王硬上弓,有各种play。三观不正,丧心病狂。只留同道中人,圈地自萌。 不好这一口的宝贝,请务必及时止损,气出毛病概不负责(掐腰)。 第三章 余远洲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地睡不着。 上午和律师谈话,下午回公司处理工作,晚上去医院核实情况。照理说他累得倒头就能着,但他却困意全无。 那个混子的确死了,但对方家属态度过于诡异。不说哭闹,甚至还颇为和善。可一谈到和解,就说听丁董安排。 而医院那边,对死亡原因给出来的答案也模凌两可,只说是「特殊体质」。 余远洲惴惴不安,总觉得这人死得蹊跷。他不敢深想,只能强迫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到王俊豪这边。 若这人真是因为「特殊体质」致死,那不管怎么判,都不可能判成意外。留案底板上钉钉。 王俊豪还没成年,人生才刚刚开始。现在就背上刑事处罚的污点,往后的路可怎么走。 余远洲翻了个身,盯着窗帘缝隙里散出来的一点路灯光。 他开始反思,自己这些年对王俊豪的教育,是不是做错了。 王妍性格温柔,对孩子的教育也是实行放养。总觉得自己儿子天生就是那么个性子,硬砍不得。孩子要快乐,要自由。 而余远洲对王俊豪的管教,也大多是刀子嘴豆腐心。从来没真舍得让他吃苦,对成绩也不苛责。 在这种缺乏约束和管教的前提下,王俊豪失去的不仅仅是规矩教养,还有敬畏之心。 这事情小姨还不知道。若是让她知道了。哎。 余远洲彻底睡不着了,从床上起身,去给自己冲了杯咖啡。端着马克杯站在窗前,望着楼下的马路愣神。 耳边回荡着临走时黄律师的一句安慰:“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过失犯罪,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和解。 余远洲一点也不想和丁凯复见面。疯子变态同性恋,根本没法沟通。况且自己那么羞辱过他,他又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可若不去,就这么等着对薄公堂,眼睁睁看王俊豪戴着手铐站在被告席上吗。 他于心何忍。于心何忍! 两百万。余远洲坐到桌边,开始计算名下的资产。 他手里两套房,都在临市的镇上。一套是他父母留下的,一套是他爷爷奶奶留下的。都是老房子,不值几个钱。况且父母那套还凶宅。加一起都卖不上二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