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末日 06 (第1/2页)
站在另外一个城市,灿灿心里没有半分喜悦。 摸了摸放在包包里的资料水晶,她勉强弯了弯嘴角,迈开步伐。 不管开不开心,先笑一个给自己看。就算丑陋,也无妨。 这个城市很小,位在中央城市的南方。当初会有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的正下方有水晶矿脉。所以发展起小小的聚落。但也因为离敌方很近,所以无法发展成大城。 她记得几十年前,这里还不是他们的领地,没有法条的规范,这里还是个可以随意杀人的城市。 不是不管,而是无法可管。因为位处两国的边陲地带,大家就算想要,却也都力不从心,于是犯罪横行,什么样的人都有。 直到有一天,课本上没有清楚的写明是怎么佔据的,总之,从那一天起,这个城市就是他们了领地了。 但这里仍旧维持着一贯的风气。 黑暗、骯脏、犯罪横行,而且什么样的罪犯都有。 基本上,这个时代犯罪的人很少,但仍然会有天生的恶劣者,在犯罪之后,不想接受制裁就会躲到这个城市。 躲进这个城市的,几乎就会直接被列为消失人口,因为他们通常真的就此消失了。 有时候是死了,被当地的黑道干掉的;有时候是病了,但这里没有中央城市那么好的福利,在这里,有钱就什么都有,没有钱,那么就只能跟天赌一赌。 输赢自理。 就算运气好,没有死于天灾人祸,但也离不开这城市了。 这城市有一种特别的秩序,只要可以习惯这种秩序,就能存活下来,只要存活下来的,就是被这种秩序驯服的。 从此再也无法回归正常人生。 灿灿站在叶贞替她安排的饭店里,这里的停车场不大,因为鲜少有客人来,建筑物也不高,因为不需要。仅仅十三层楼,灿灿从这里往窗外看,还能看见海面上有人在划船。 买不起磁力车,至少,还能划船。 不知怎么的,灿灿忽然觉得有趣,所以低声的笑了。 看吧,果然先笑给自己看,还是能诱发一点对世界的美好感觉。 灿灿拿出矿石发动了磁力车,依照叶贞的指示到了一家百货公司,然后找到了其中一家鞋店。 在这个城市,水晶是最便宜的东西。但人总不是只靠水晶就能过活,所以也有这样的百货公司,只是比起中央城市,等级就像是杂货店罢了。 鞋店的老闆是个女人,极短的头发贴着头皮,脸上很素,但有一道疤,从额心一直延续到耳边。看不出年岁,但是眼角有了点皱纹,至少也不是太年轻。 灿灿看着她,她也看着灿灿。 「奇怪的人。」老闆娘的嗓子娇媚动人,「你不是这里的人,这里没有一个人会这样盯着别人看,这样看着别人的,要不是想死,就是等死。」 灿灿点点头,「我的确不是。」 她从包包里拿出了资料水晶,关于这个东西,灿灿一句话都没说的就交给了老闆娘。叶贞说,一句话都不用说,说了反而错了。 老闆娘挑眉看了看水晶,又看了看灿灿。「你这么乾净的眼睛,倒是一点都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