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鸾帐_五四、天伦乐公子呈饰钱百日恩边峦补旧衣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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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天伦乐公子呈饰钱百日恩边峦补旧衣 (第3/5页)

乐了一阵,说“瞧瞧。”

    齐寅笑着招手,梅婴已从内室端着大漆描金的托盘出来,捧到北堂岑的眼底。

    家主年轻时候很喜欢戴抹额,骑马不容易受风,能防止乱发遮眼,还花哨好看,不过那会儿京师的卿娘之间正流行系巾帼,说质朴端肃,有古贤遗风。家主最担心自己出挑被人盯上,娘们交往时,一定要泯然众人才好,于是也改用了纶巾。出门时候往头上一扎,倒是方便,就是不大显出有什么遗风在她身上。

    “上回你说军容抹额不适合平时戴,头齐脚不齐。这回给你做了条绯色的,是织锦缎夹棉的。”齐寅将抹额拿起来给她看,绯色底镶杏色滚边,形如飞鸟,通体刺绣,左右两团祥云,中是二方连续的‘臣’字形眼夔凤纹,取天下太平、万物安宁之意,左右对称,祥雅和谐,左右各缀一枚白玉透雕的缠枝花卉巾环。家主平日里骑马出行,武妇间又少不了比划冲撞,所以并未在额前点缀饰品,唯恐磕了碰了,伤及颜面。“这件卧兔儿是狐狸皮的,我想着正式场合,梳高髻的时候也能戴,所以缀了金珰。确有些花哨了,不像娘们戴的东西,你可喜欢?要不要改改?”齐寅又把暖额在她眼底展平,掐丝团鹤上嵌着红宝石。

    “还是只丹顶鹤呢。”北堂岑笑着摸了摸,听锡林说要改,便拢在了怀里,一歪头道“不要改,我喜欢。”斑儿也点头,说好看,娘又高壮,花簇簇的好看。

    北方天寒地冻,幅员辽阔,一年足有六个月不见春色,目力所及皆是白茫茫的一片荒寒。天色沉沉,乌云欲摧,仿佛四方天地都在缓缓沉降。无论多么巍峨的建筑,在这样的旷野中也不过只是细微而隐秘的皱纹。岑儿长养在托温城,对颜色和金银的喜爱与生俱来,她是卿娘们之间难得爱梳高髻、戴首饰、搽香脂的,也莫怪从前人都说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姑,她在以繁华为习惯的京师上都实在格格不入。边峦没察觉自己脸上的笑意,像不像娘们戴的有什么要紧?怜惜一切美好之物是北方英雌固有的本色,从战神北母到火神红疣都是如此。边峦从来都爱看岑儿美服壮马、花团锦簇的样子,大房送的抹额,她戴上肯定很好看。

    人在单调沉寂的雪原中不可挽回地滑向固然到来的终端:被其隽永的挚爱埋入土壤。然而耀眼的珠宝、悠扬的歌声和殷红的色泽足以给予人之应得的尊严,让她们在绝境中的负隅顽抗成为充满荣耀的斗争,让苟延残喘也变得像真正的生活那般充满希望和热情,即使她们明知自己的生命终将为恶神所夺。围猎、垦荒、生育,乃至于征战和掠夺,她们从来都不畏惧死亡的迎头痛击,哪怕失去外物,也仍然被经血的浓烈色泽所感动,义无反顾地奔向母亲神所许诺的明天。周而复始,一轮又一轮。

    璀璨的朝阳、冰雪消融后的春色,复苏的鸟兽和无忧无虑的孩童,那个在神话与史诗中不断召唤着她们的故土,那个安全、温暖,如同胞宫般的好地方。她们的祖母和母亲没有到达,她们的孩子一定要到达。

    边峦定定地望着岑儿,倏忽意识到自己是母亲此生浓墨重彩的一笔败绩。如果他是个女孩儿就好了,那么他就可以像岑儿一样继承母亲的衣钵,扛起母亲的旗帜,赓续母亲的血脉,将这场事关存亡、永不停息的战役接着打下去——那甚至不是人和人的冲突,而是血rou之躯和天灾物怪间永不停息的斗争。是他让母亲心怀不甘地屈服了。

    “边先生。”一旁的金淙忽然轻轻拉扯他的衣袖,打断了他的思绪。边峦转头去看,金淙凑到跟前小小声地问“我可以先送吗?让我先送吧。”十七岁的美少年,过完年就要十八了,粉雕玉琢,乖觉可爱,想向岑儿表达自己的爱慕和依恋之情,生怕送得晚了,让人比下去。

    岑儿很喜欢他,说他的品质美好,命也不错,于是好吃好喝地供着,将他打扮得漂漂亮亮。有这样明媚的色彩在身边,总会让人为之动容。边峦此前一直不大打量他,金淙儿总像个小尾巴似的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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